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的決策部署,青海省市場監管局按照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的總體要求,全力推動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高質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印發《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任務的通知》,明確對16項市場監管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全覆蓋清單管理和分類改革,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完善措施,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全覆蓋。根據省情實際,省市場監管局以《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為依據,梳理形成了涵蓋15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1項省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事項清單(2021年版)》,并對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等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作了細化規定,確保各項分類改革舉措有序實施。其中,直接取消審批2項,審批改為備案2項,實行告知承諾2項,優化審批服務10項,推動改革地域、涉企許可事項兩個方面實現“全覆蓋”。
厘清責任,促進事中事后監管效能提升。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監管責任,加強公正監管。發揮信用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動信用賦能,充分運用信息公示、失信懲戒、風險分類管理等信用管理手段支撐各領域監管。加強企業全生命周期監管,鼓勵企業開展信用承諾,強化告知承諾事項核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相結合,按照信用風險狀況實施差異化監管,提高監管的精準度、靶向性。
非禁即入,做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與經營范圍有效銜接。經營范圍規范登記是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任務要求,推進市場主體“非禁即入”的有效方式。按照改革部署,省市場監管局對市場主體經營范圍按照規范化表述進行登記注冊,并按照“一般事項”和“許可事項”分類予以標注,讓市場主體和辦事群眾能夠知曉哪些經營行為是主體登記設立后即可開展的,哪些經營活動是必須獲得許可后方可開展的,給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一個明確的預期和告知。通過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進一步推動“證”和“照”的分離管理,厘清法律關系,提高市場交易效率。
互聯共享,持續加強涉企信息歸集運用。發揮信息化對改革的基礎支撐作用,改造升級信息系統,積極推進系統對接和協同,實現登記部門與許可實施部門、監管部門之間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確保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經營許可、監督管理等信息進行標準數據交互,通過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歸集共享,并及時記于市場主體名下,促進登記、審批與監管有效銜接,疏通“準入容易準營難”的堵點,切實提升市場主體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便利度。(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