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天津市藥監局印發《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藥品事中事后監管工作進行完整的體系規劃,為切實轉變藥品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效能制定了具體的行動舉措。
《方案》圍繞藥品事中事后“管什么”和“怎么管”兩個核心問題進行了梳理歸納,提出以“五張清單、一個機制”解決“管什么”的對象和標準問題,通過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對象清單、要求清單、事項清單、計劃清單和審管銜接機制,確保事權明晰、對象準確、標準統一,構建起事中事后監管的基礎。《方案》提出以“八個手段、六種方式”解決“怎么管”的履職和高效問題,首先是用足、用好“兩法兩條例”中規定的常規監督檢查、疫苗派駐檢查、飛行檢查、舉報線索核查、延伸檢查、監督抽驗、不良反應監測、符合性檢查等監管手段;同時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以智慧監管、信用監管、風險監管、專項監督檢查、包容審慎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有效、高效地利用法定監管手段,實現守底線保安全的監管目標。
下一步,市藥監局將聚焦《方案》的執行落地,加強組織領導,構建協同監管格局;強化法治保障,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發展監管科學,增強監管工作的科學性、前瞻性和適應性;提升隊伍素質,不斷提升監管、辦案能力,扎實推進各部門落實監管任務,為生物醫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來源:天津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