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切實暢通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退出渠道,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會同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印發通知,進一步完善簡易注銷登記制度。
一是擴大簡易注銷登記適用對象。將簡易注銷登記的適用對象從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擴大至除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所有市場主體,由市場主體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對無債權債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是壓縮簡易注銷登記公示時間。將簡易注銷登記申請信息和《全體投資人承諾書》的公示時間由45天壓縮為20天,注銷公示時間大幅壓縮。自2016年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以來設立的個體工商戶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無需承諾也無需公示。
三是拓展簡易注銷登記辦理路徑。市場主體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青海)公示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和《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期滿20天后,既可以選擇傳統的現場辦理模式,也可以通過登錄電腦端或微信小程序中的青海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平臺辦理簡易注銷登記,辦理方式更加靈活。
四是建立簡易注銷容錯機制。市場主體存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股權被凍結或出質”等異常狀態,在正式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前將異常狀態處理完畢的,不限制其發布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和《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對于《全體投資人承諾書》中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允許市場主體補正,無需重新公示。
五是做好簡易注銷異議信息反饋。省市場監管局通過網絡即時將相關信息推送至省稅務局等相關部門,對經稅務機關核實無異議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及時受理市場主體提交的簡易注銷登記申請,并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簡易注銷登記。
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將積極協同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按照簡易注銷登記技術方案,加快升級改造相關信息化系統功能,共同加強簡易注銷登記便利化舉措的宣傳解讀和培訓,便于各類市場主體便捷享受改革紅利。(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