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既不是食品生產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凈化市場消費環境,按照相關工作部署,黑龍江省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四項舉措”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違規添加金銀箔粉查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等違法行為。
一是嚴格食品安全監管。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產加工食品,食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餐飲服務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餐食。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力度。以“食安龍江百日行動”為契機,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貨查驗、產品配方及生產加工食品投料等監督檢查,提高監管針對性、靶向性、有效性。在食品生產環節,對轄區所有食品生產企業的所有產品名稱進行統計,對產品名稱中含有金銀箔粉的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嚴格監督檢查,嚴防食品安全風險。
三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是加強科普宣傳和輿論引導。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積極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堅決遏制“食金之風”。
在此,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廣大消費者:金銀不是可食用物質,更不具備保健、治療功能,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騙,莫讓“食金之風”成為誤導消費的噱頭。如若發現食品中添加了金銀箔粉物質或其他不明物質,應不購買、不食用,并立即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供稿:黑龍江省伊春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