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內蒙古包頭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印發《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信用修復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以下簡稱《操作規范》),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3個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一步細化具體工作流程,提升操作規范化水平。
一是加強領導、強化協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信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在《工作機制》指導下,形成以執法辦案、法制審核和業務主管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體系。二是梳理依據、列明清單,審慎把握嚴重違法列入情形。《操作規范》中,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5條至第11條規定,梳理出涉及食品安全領域、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領域、質量安全領域等的30類違法行為法律法規依據93條,并整理形成《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列入情形法律責任清單》。該清單的建立,極大方便執法辦案部門對列入情形標準的把握。三是完善流程、明確規程,防止“泛信用化”現象發生。根據信用法治要求,《操作規范》將“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制度落實作為重點,明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是管理市場監管領域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違法行為。同時,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制度與“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制度有機銜接,明確僅對適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進行公示,明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與行政處罰的同步程序,既規范了工作程序,又審慎啟動失信懲戒,防止“泛信用化”的現象。
《操作規范》既貫徹落實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3部信用新規,又統一和規范了全市信用監管、信用修復標準,細化了工作流程,厘清了關聯關系,明確了各部門責任分工,全環節解讀了“誰來做、做什么、怎么做”的問題,對進一步提升包頭市市場監管部門信用監管工作效能、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來源:內蒙古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