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聯合部署在全省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治理,時間2月至7月。
專項治理主要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規范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教育收費行為,涵蓋省內公辦、民辦各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2020年以來的收費行為。專項治理主要聚焦幾個突出問題進行:
學前教育階段:幼兒園跨學期收取保教費;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以實驗班、興趣班、特色班等名義額外收取費用;普惠性民辦園收費不執行政府最高限價等問題。
義務教育階段:一是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線上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等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導家長和學生的價格欺詐行為;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二是課后服務收費。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課后服務中自立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擴大范圍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課后服務并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以及截留、挪用、擠占課后服務收費資金等違規問題。
職業教育階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違反規定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培訓費、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實習材料費、就業服務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職業學校舉辦校企合作辦學過程中,在學生繳納的學費之外,學校、企業以校企合作辦學名義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學費收費標準,以合作方名義向學生收取校企合作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將學費與培訓費等捆綁收取,收取培訓費未遵循學生自愿原則,強制學生參加各類培訓并收費;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問題。
其他突出問題: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違規收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借讀費、贊助費等;跨學期收取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未執行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在收取代收費項目中獲取差價;強制或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資料;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費;中小學校以家委會名義攤派收取資料、試卷、取暖、飲水、校園安全保衛等費用;高中學校違規招收借讀生并收取借讀費;高等學校收取補考費、轉專業費、專升本費,非學分制學校收取重修費;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校外培訓機構、高考咨詢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存在的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及虛假宣傳等問題。
本次專項治理,將通過督促自查自糾、下查一級與屬地原則檢查相結合等方式開展綜合治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從嚴查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政策制定部門,并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見建議,推進政策完善,切實解決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導致的違規收費問題,建立規范收費行為的長效機制。??
(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