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確保群眾用藥安全,今年以來,江西省樟樹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落實《宜春市醫療保障局 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定點零售藥店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與樟樹市醫療保障局協調配合,逐一研究、梳理、細化,形成定點零售藥店專項檢查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開展定點零售藥店專項檢查行動。
一是開展自查自糾。對定點零售藥店開展自查自糾,收集機構的自查自糾情況,建立自查自糾臺賬,逐項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同時在樟樹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的監督下,依據抽簽的辦法,確定現場抽查10家定點零售藥店。
二是開展專項檢查。 2月21日至2月24日,該局與醫療保障局聯合對樟樹市保安藥店時代廣場店等在內的10家零售藥店進行檢查。檢查重點包括“進銷存”票據、賬目、實際庫存,看是否存在偽造、篡改數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等問題,對有問題的藥店依法依規處理,并采取“回頭看”的手段,嚴格落實發現問題全部處理到位、違規基金全部追繳到位、違規問題全部處理到位“三個到位”。
三是健全工作機制。對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部分問題,該局對癥下藥,建立工作臺賬,匯總整理定點零售藥店專項檢查整體工作落實和實現監管全覆蓋情況。并提煉典型經驗做法,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市場監管、醫療保障、衛健、審計、公安等多部門聯合機制,定期開展專項治理。(通訊員 李鵬 杜柔柔 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