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推進質量強國建設工作成效突出
擬予督查激勵地方名單的公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督查激勵的通知》(國辦發〔2021〕49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市場監管工作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市監信函〔2022〕220號)要求,經地方申報、遴選推薦和綜合評價,現將2021年度推進質量強國建設工作成效突出擬予督查激勵的地方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7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
聯系方式:010-82261864
傳 真:010-82260309
附件:2021年度推進質量強國建設工作成效突出擬予督查激勵地方名單.docx
市場監管總局
2022年3月3日
附件
2021年度推進質量強國建設工作成效突出擬予督查激勵地方名單
(按行政區劃排序)
北京市海淀區、上海市閔行區、江蘇省南京市、浙江省寧波市、安徽省蕪湖市、江西省會昌縣、山東省威海市、廣東省東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四川省綿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