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十四五”市場監管科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科技財務司主要負責同志就《規劃》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規劃》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市場監管科技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市場秩序的技術保障,是堅守安全底線、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關鍵支撐,是全面提升質量水平、建設質量強國的重要基石,構建現代化市場監管體系離不開科技創新。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賦能市場監管,是更好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不斷提升市場監管能力的必然要求。
“十三五”期間,隨著市場監管體制改革的持續深化,各類創新資源加速整合,科技創新活力不斷增強、創新能力不斷提高、成果水平不斷提升,市場監管科技在服務國家戰略實施和市場監管事業發展中的作用更加凸顯。
面向“十四五”,分析當前面臨形勢,從國際看,新興技術加速迭代,顛覆性技術創新觸發產業重構,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帶來新契機;從國內看,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要求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從市場監管領域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對既有市場形態產生顛覆性影響,市場風險加劇。綜合研判,推動市場監管科技創新更加迫切。必須強化系統思維,面向國際、立足國內,圍繞市場監管現代化發展需求,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瞄準短板和不足,謀劃好發展布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科技創新的決策部署和《“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等有關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推進市場監管科技發展,市場監管總局認真謀劃,成立組織機構、開展戰略研究、深入實地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論證,凝聚各方共識,歷時兩年多,反復修改,編制形成了《“十四五”市場監管科技發展規劃》。
問:《規劃》的總體編制思路是怎樣的?
答:《規劃》緊緊圍繞市場監管現代化建設,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凝練提出“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科技的思路目標、重大任務和改革舉措。在編制過程中,著重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考慮:
一是彰顯時代特征。《規劃》作為市場監管總局科技工作的“開篇”之舉,要把握好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契合國際國內形勢和市場監管“十四五”發展趨勢,提出市場監管科技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和新舉措,謀劃市場監管科技發展新篇章。
二是全面銜接國家科技創新體系。深刻認識市場監管科技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全面對接國家相關科技規劃,在國家科技創新大格局中找準市場監管科技工作定位,明確和優化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體系要素構成,在著力提升市場監管科技創新能力、為市場監管科技發展提供重要載體和環境保障的同時,支撐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是體現市場監管特色。市場監管科技工作涉及市場綜合監管、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方方面面,是支撐推動質量提升、規范市場秩序、堅守安全底線、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基礎,要強化“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理念,在不斷夯實市場監管科研基礎能力、提升科研攻關能力及科技服務能力基礎上,加快構建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體系,更好發揮市場監管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基于前面的考慮,《規劃》提出“以科技賦能市場監管現代化為主線,構建一個體系、提升三大能力、營造一個生態”的編制思路。其中,構建一個體系,即構建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體系;提升三大能力,即提升市場監管創新基礎、市場監管科研攻關和市場監管科技服務能力;營造一個生態,即營造良好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生態。
問:《規劃》的總體框架是怎樣的?
答:《規劃》布局了三個章節內容。
第一章“謀劃市場監管科技發展新篇章”,即規劃的第一、二、三部分。第一部分為“把握市場監管科技發展新態勢”,闡述發展基礎,分析面臨形勢;第二部分為“明確市場監管科技發展新要求”,明確指導思想,提出基本原則,確立發展目標;第三部分為“構建市場監管科技創新新體系”,包括創新資源、科研攻關、創新服務、創新開放、科研生態等四個體系。
第二章“強化市場監管戰略科技力量”,即規劃的第四、五、六部分。第四部分為“提升市場監管創新基礎能力”,包括加強技術機構、科技創新基地、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三個方面;第五部分為“提升市場監管科研攻關能力”,包括加強市場綜合監管技術、重點領域安全監管技術、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研究三個方面;第六部分為“提升市場監管科技服務能力”,包括加強服務智慧監管、產業升級、民生改善、綠色低碳、國際合作的能力建設等方面。
第三章“優化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發展環境”,即規劃的第七、八部分。第七部分為“營造良好市場監管創新生態”,分別從創新科研管理組織機制、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完善科研激勵和獎勵機制、建立區域協同創新機制、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加強科學技術普及等方面提出有關舉措;第八部分為“完善規劃實施配套保障措施”,分別從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投入機制和加強實施評估三方面提出具體保障措施。
問:《規劃》對“十四五”時期的市場監管科技發展有哪些新要求,要構建什么樣的市場監管體系?
答:在指導思想上,《規劃》強調,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強化“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理念,以科技賦能市場監管現代化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著力提升創新基礎能力、科研攻關能力與科技服務能力,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生態,加快構建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體系,推進市場監管科技自立自強,助力科技強國、質量強國建設,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在基本原則上,《規劃》提出了“需求牽引、服務大局,深化改革、創新驅動,強化統籌、優化布局,瞄準國際、開放合作”的基本原則。
在發展目標上,《規劃》提出到2025年的總體目標,即“較為完善的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建立,市場監管戰略科技力量得到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發展環境不斷優化,科技創新支撐市場監管現代化成效顯著”,同時,明確了在創新基礎、科研攻關、服務效能、國際合作等方面的具體目標。
《規劃》提出要建設系統完備、運行高效的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體系,必須圍繞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高標準市場體系總體要求,聚焦守住安全底線、加強質量提升、維護市場秩序面臨的科技問題和關鍵需求,強化市場監管戰略科技力量,推進資源布局協調、要素流動順暢、制度環境優化,形成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市場監管科技創新實踐載體、制度安排和環境保障。一是構建統籌協調的創新資源體系,二是構建創新引領的科研攻關體系,三是構建高效集成的創新服務體系,四是構建深度融合的創新開放體系,五是構建富有活力的科研生態體系。
問:《規劃》中是如何提升市場監管創新基礎能力、科研攻關能力和科技服務能力的?
答:提升市場監管創新基礎能力,主要在技術機構、創新基地、人才隊伍方面進行部署。一是“加強技術機構建設,夯實市場監管科技創新主根基”,包括發揮直屬技術機構引領作用、促進各級技術機構能力提升、加強國家質檢中心建設管理。二是“加強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打造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策源地”,包括加強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建設。三是“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壯大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生力軍”,包括加強科技人才培養與引進、科技人才評價與使用等兩方面任務。
提升市場監管科研攻關能力,主要面向市場監管基礎公益與關鍵核心技術進行部署。一是“加強市場綜合監管技術研究,助力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包括市場綜合監管技術理論研究、市場綜合監管關鍵技術研究、市場綜合監管平臺系統和裝備研發等任務。二是“加強重點領域安全監管技術研究,助力嚴守安全放心底線”,包括加強保障食品安全的技術研究、加強保障藥品安全的技術研究、加強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的技術研究,以及加強保障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的技術研究等任務。三是“加強國家質量基礎設施體系研究,助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包括開展量子計量基標準和新型量傳關鍵技術攻關、加快標準迭代升級和數字化轉型、提升檢驗檢測智能化水平、構建現代化認證認可技術體系以及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一體化能力水平提升等任務。
提升市場監管科技服務能力,主要圍繞市場監管科技服務監管、產業、民生、綠色低碳、國際化等方面進行部署。一是“加強服務智慧監管的能力建設,支撐高效能治理”,包括推進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建設、推進市場監管數字化應用、深化市場監管數字化轉型等任務。二是“加強服務產業升級的能力建設,推動高端化發展”,包括服務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躍升、服務產業集群健康發展、服務企業創新發展三方面任務。三是“加強服務民生改善的能力建設,保障高品質生活”,包括提升保障民生水平、推動消費品質升級、提高應急響應能力等任務。四是“加強服務綠色低碳的能力建設,助推高效益循環”,包括夯實碳達峰碳中和市場監管技術基礎、服務重點行業和企業綠色轉型升級等任務。五是“加強服務國際合作的能力建設,促進高水平開放”,包括加強市場監管科技重點領域國際合作、服務共建“一帶一路”、服務高水平開放型經濟發展等任務。
問:《規劃》是如何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生態的?
答:為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生態,規劃分別從以下幾個方面作出了相應的創新和改革。
一是創新科研管理組織機制方面,提出組建市場監管科技創新委員會,創新市場監管重大科技項目組織模式,進一步擴大市場監管技術機構科研自主權,強化市場監管科技工作的法律政策保障,加強學風建設和科研誠信體系建設等。
二是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方面,提出要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探索市場監管科技成果轉化的新路徑和新模式,支持市場監管系統科技人才以多種方式從事創新活動,對完成、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在獎勵和報酬上予以傾斜等。
三是完善科研激勵和獎勵機制方面,提出要開展“市場監管科研成果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中國專利獎”評選表彰活動,鼓勵市場監管技術機構爭取增加績效工資總額有關政策支持,賦予科技領軍人才更大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加大創新團隊和科技人才的宣傳力度等。
四是建立區域協同創新機制方面,提出聚焦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實施,圍繞國家援藏援疆以及支持東北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發展部署,完善跨區域市場監管科技創新合作互助機制等。
五是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方面,提出要推廣應用《專利導航指南》系列國家標準,加快推進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建設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國家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基地,加強海外維權援助服務等。
六是加強科學技術普及方面,提出要完善市場監管科普工作制度,健全科普工作機制,加強科普隊伍建設,整合系統科普資源,建立市場監管特色科普信息平臺,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大力弘揚科學精神,營造良好科技創新氛圍等。
問:如何保障《規劃》實施?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十四五”市場監管科技發展規劃的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在落實。為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規劃》從以下三點明確了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黨對市場監管科技工作的領導,總局成立規劃實施推進組織機構,做好頂層設計和組織管理,各有關單位、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按分工落實規劃重點任務,并充分發揮各級市場監管技術機構、科研院所、高校及企業、專家智庫的作用。
二是健全投入機制,提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推動財政資金加大對市場監管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為主、社會多渠道相輔的投入機制,探索建立以科技項目為紐帶、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
三是加強實施評估,建立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實施效果評估,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宣傳報道規劃實施過程中的新進展新成效,形成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