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東)“這些烘焙裝飾金粉既不是食品的生產原料,也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近日,在“春雷行動2022”中,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區某烘焙店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金(銀)箔(粉)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進行了檢查,并在其后廚操作間發現4瓶“烘焙裝飾金粉”、3瓶“烘焙裝飾銀粉”、1盒“裝飾金箔”、1盒“裝飾銀箔”,均已開封使用。
經現場初步調查,上述商品是該店作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產的蛋糕中用于銷售。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金(銀)箔(粉)類物質予以扣押,并展開立案調查。
經查實,當事人自2021年11月起,將上述商品作為食品原料,分別添加、使用在其生產的蛋糕表面用于經營。
近年來,一些含金(銀)箔(粉)類物質食品在市場上出現,部分商家以高檔消費為噱頭,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金(銀)箔(粉),甜點上撒上一些金箔碎片,冰淇淋上裹上一層金箔紙,瞬間提升“顏值”奪人眼球。這些看上去“高級”、“奢靡”的食品,其實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2022年1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根據此通知要求,“食品生產者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產加工食品,食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餐食。”
據武侯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我國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銀)箔(粉)既不是食品的生產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當事人使用金(銀)箔(粉)作為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目前,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違法行為。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正確認識、理性消費、自覺抵制,若發現食品中添加了金(銀)箔(粉),做到不購買、不食用,并撥打12315或者12345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