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針對當前復雜嚴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為進一步督促藥店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精準做好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江蘇省徐州市市場監管局立足自身職能職責,采取多項有效舉措,統籌抓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充分發揮好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和預警作用,筑牢全市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屏障。4月22日下午,市市場監管局采取“四不兩直”方式,突擊走訪督查全市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在庫數量核對一致
“四類藥品”均無售賣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先來到云龍區先聲在康藥店(橡樹灣店),藥店門口設有桌子,將門堵了個嚴實,只保留“窗口售藥”模式,一旁貼有明顯的“暫停銷售抗菌、抗病毒、退熱、止咳藥四類藥品”標識及市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信息公示。
藥店工作人員介紹,本輪疫情發生后,根據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全市零售藥店暫停銷售“四類藥品”,并配合采取窗口售藥、專人維持一米線、購藥人員不得進入藥店等六項措施,在保障市民合理購藥需求的同時,有效防止零售藥店經營期間引發疫情傳播。自3月28日起,當班人員全部站在桌子內側,對外側的顧客進行查閱“兩碼”、掃描“場所碼”、測量體溫、信息登記等操作,再按照顧客購藥需求,在藥店中取出相應非“四類藥品”藥物,于門口處交到顧客手中。
執法人員現場仔細核對藥械零售企業從業人員自查記錄表、店鋪消毒記錄表,查閱每日3次消毒情況,并告知工作人員相關通風注意事項。檢查現場執法人員還隨機抽查了2種當前停止售賣的“四類藥品”,計算柜臺中藥品數量后,又通過網絡系統核對在售數量及庫存記錄,確保總體數據一致,嚴防“四類藥品”流通。
經過檢查,這家藥品數據核對符合要求。目前,全市零售藥店‘四類藥品’后臺數據皆被鎖死,一旦有所變動,監管部門能夠及時發現。遇到店鋪中‘四類藥品’數量比對不一致情況時,將立即查明情況。如發現確實存在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會立刻要求店家停業整頓。二次發現后,將啟動藥品經營許可證吊銷程序。”此外,執法人員還詳細檢查了口罩、醫用酒精等防疫物資銷售情況,對比進貨價格與售賣價格,要求加價不能超過30%。
最大限度惠及患者
保障“基本剛需”和“特藥特需”
疫情防控時期,鼓樓區淮海東路的廣濟連鎖藥店作為全市5家特藥銷售商家之一,共有34位工作人員在崗。因為面積較大、藥品種類較多,店鋪在入口處用圍擋劃分出兩個區域,左邊為“特藥”售賣區,右邊為常規類藥物售賣區,人們可以按需經一米線排隊、掃描場所碼、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測體溫、登記信息等流程后,等待工作人員歸納藥品,再至一旁的取藥窗口進行領取。“特藥”指的是治療重特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費用較高、療效確切且無其他治療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療藥品,這也是許多患者眼中的“救命藥”。
現場,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仔細觀察排隊處專人負責掃碼及“反向掃碼”情況,詢問特藥銷售及供應情況,檢查暫停銷售“四類藥品”標識擺放情況及店中“四類藥品”具體數量情況。同時,執法人員還核對了店鋪消毒溶液成分清單及具體消殺次數。從本次檢查結果來看,該藥店工作人員人手充足,分工明確,“四類藥品”暫停銷售標識清晰明顯,“四類藥品”均在下架或封存中,特藥供應情況也較為穩定。
堅持監管寓于服務
保障藥品供應安全及時
本輪疫情發生后,市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督促全市零售藥店嚴格落實“四類藥品”實名登記銷售規定,每天及時將登記銷售信息匯總上報省局系統和轄區疾控機構,充分發揮零售藥店“哨點”預警和早期阻斷作用。并幫助全市所有零售藥店全部安裝使用“徐州市四類藥品登記上報平臺”,及時與省市場監管局平臺數據對接。同時,根據“新冠抗原試劑盒”的最新銷售要求,在“徐州市四類藥品登記上報平臺”上增加“新冠抗原試劑盒”銷售登記上報模塊。
近一段時間,市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強化零售藥店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意識,對重點單位采用行政提示、行政約談強化落實,將《疫情防控提示函》《藥品零售企業落實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等下發到每一家零售藥店,并督促企業組織學習培訓。重點督查零售藥店落實“四類藥品”暫停銷售,并實時通報督查情況。對于監督檢查中發現零售藥店不按規定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為,限時整改到位并開展回頭看檢查。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購藥市民,購買時正確佩戴口罩,盡可能應攜帶智能手機,主動掃描藥店場所碼,并提供“兩碼”,以供藥店查驗。購藥需要排隊時,嚴格遵守一米間隔;對于有發熱、咳嗽等癥狀,持黃碼、紅碼及行程碼有風險地區軌跡的市民不應去藥店購藥,應及時去醫院就診或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執行;對于無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群體,去藥店購藥時要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或委托他人購藥。(供稿:江蘇省徐州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