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促進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的更好結合,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和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的部署,日照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即日起至今年10月,在該市范圍內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調查工作。
調查的重點內容為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聚焦教育、醫療衛生、工程建筑、公用事業、交通運輸、保險、政府采購、招投標等行業和領域,重點調查以下4類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濫用行政權力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為。重點調查濫用行政權力對外地商品設置歧視性價格、收費、補貼等標準或政策,采取重復檢驗認證等措施,設置標準技術等壁壘,設置許可備案等障礙,設置關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礙等,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為。
濫用行政權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的行為。重點調查違法違規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貨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政府采購中標綁定的行為;排斥、限制或者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實施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別化待遇的行為。
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的行為。重點調查通過與經營者簽訂“政企合作”協議、備忘錄等方式,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對其他經營者實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置項目庫、名錄庫等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務的行為;濫用行政權力授予特許經營權行為等。
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規定的行為。重點調查濫用行政權力以規定、辦法、決定、公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形式,制定發布含有選擇性補貼、設置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門檻、劃分市場、限定交易主體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為;制定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涉企政策時,以地方保護為目的的提高標準、層層加碼,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等。
專項行動調查期間,鼓勵廣大經營者、消費者、媒體朋友們積極反映問題,踴躍提供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案源線索,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力爭從源頭上打破行政性壟斷,著力打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來源:日照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