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南省計量院化學所開始全面開展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的校準工作,其依據是由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和該院化學所聯合制定的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地方校準規范。
近年來人們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 所造成的污染問題越來越重視,環保標準中對于VOCs 的監測要求也越來越高。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GC–MS)被廣泛用于VOCs的檢測,其中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以其體積小、分析快速等特點,在環境監測尤其是現場應急監測領域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并被擴展應用到污染源查找、職業衛生、廢氣分析、公安偵破等領域。
隨著《硬質聚氨酯泡沫和組合聚醚中 CFC-12、HCFC-22 CFC-11 和 HCFC-141b 等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測定 便攜式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058-2019)方法的頒布,以及《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等一系列標準進入征求意見程序,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將成為環境監測領域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分析工具。由于該類儀器與傳統臺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在進樣方式、離子源種類、檢測器結構等方面有著明顯差異,無法依據現有校準規范進行校準。
為了解決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沒有計量技術法規依據、無法有效溯源的問題,該院化學所和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成立聯合攻關小組,開發了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的校準方法,并制定了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地方校準規范。隨著規范的實施,我院成為省內唯一有能力開展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校準工作的計量技術機構,必將為該院進一步深耕環保計量行業提供新的著力點和技術支撐。(供稿:河南省計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