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規范網絡營銷活動監管,促進網絡營銷行業規范健康發展,深入推進深化發展和改革雙“一號工程”,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打擊網絡營銷虛假宣傳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針對注冊地或長期居住地在該省的,借助抖音、淘寶、京東、快手、微博、嗶哩嗶哩、蘑菇街、小紅書、蘇寧易購、拼多多等平臺開展活動的平臺內經營者,在2022年內開展打擊網絡營銷過程中虛假宣傳的專項執法行動。
專項執法行動將重點打擊以下五類虛假宣傳行為:
(一)直播帶貨中的虛假宣傳行為。網絡直播發布者不得對商品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商品的性能、產地、功能、質量、來源、曾獲榮譽、資格資質、銷售狀況、交易信息、經營數據、售后服務、用戶評價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相關公眾,不得幫助其他經營者實施上述行為。直播間運營者賬號名稱、頭像、簡介、標題、封面、布景、道具、商品展示、營銷人員著裝、形象以及其他易引起用戶關注的重點環節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元素。
(二)短視頻(音頻)中的虛假宣傳行為。短視頻(音頻)發布者不得利用視頻、音頻、圖像、水印、跳轉鏈接等相關元素對商品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商品的性能、產地、功能、質量、來源、曾獲榮譽、資格資質、銷售狀況、交易信息、經營數據、售后服務、用戶評價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采用剪輯、拼接、添加濾鏡、特定展示等方式對商品使用前后對比、商品效果進行虛假夸大宣傳,視頻展示效果應與宣傳產品、服務一致。不得虛構故事情節或商品背景進行營銷。不得通過以超出普通用戶認知或違背科學常識的方式,展現商品效果。
(三)網店銷售中的虛假宣傳行為。網店經營者要確保展示頁面和詳情頁面對商品或服務的描述一致、來源真實,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質量、來源、曾獲榮譽、資格資質、銷售狀況、交易信息、經營數據、售后服務、用戶評價。不能采用夸張的展示手法博人眼球,誤導消費者。對利用專利、榮譽、銷量等信息進行商品宣傳時,需要明確、清晰展示相關證明和數據來源,不得造假。
(四)促銷活動中的虛假宣傳行為。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未標明或者表明基準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網絡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從嚴整治促銷活動中“史上最低價”等涉嫌價格欺詐行為。采用團購、抽獎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的,需要對活動流程、規則、時限、使用條件、限制人數、參與門檻等作出顯著說明,不得以明顯不符合市場規律的噱頭欺騙用戶、虛假宣傳。促銷活動時限必須具體,不得使用“隨時結束”“僅此一次”“隨時漲價”“馬上降價”“最后一波”等無法確定時限的詞語。
(五)刷單炒信等其他虛假宣傳行為。用戶評價和相關評分應當基于真實交易、反應真實情況、體現真實意圖,不得采取虛假交易、偽造口碑、炮制話題、好評返現、有償探店、“云探店”等方式,聘請“水軍”、“刷手”、“大V”、“達人”等虛構銷量、編造用戶評價或利誘用戶做出指定好評、點贊、定向投票等行為。不得采用虛構或者篡改交易、關注度、瀏覽量、收藏量、點贊量等方式對數據或流量造假。不得通過造謠、虛假營銷宣傳、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熱度,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從嚴整治涉稅中介等虛假宣傳涉稅服務、歪曲解讀稅收政策等行為。(通訊員 歐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