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業信用中心牽頭起草的《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評價實施指南》(GB/Z 41465-2022)國家標準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正式發布,將于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據悉,標準主要規定了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評價內容、信用等級與表示方法、評價流程、評價報告撰寫要求以及信用評價數據、信息的建檔及保密。同時標準還制定了評價等級結果、信息數據項要在具備一定權威性公開平臺披露。
與此同時,為確保標準體系有效運行,將標準要求切實融入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實踐,商業信用中心還創新研發了“全國一體化數字信用在線服務中臺(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服務平臺)”,為公共資源交易主體的信用評價工作提供了從指標建立、方法選取、流程設計、結果表達、報告展現、信息披露、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專業化解決方案,填補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缺乏科學有效信用評價的空白,可大力提升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標準化、電子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同時中心將以標準發布為契機,組織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方人員開展國家標準宣貫及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服務平臺應用培訓工作,并遴選部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全國一體化數字信用在線服務中臺(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服務平臺)標準化應用試點工作,重點推動一批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標準化和智慧化應用典型,推廣試點單位經驗,確保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主體信用評價等工作取得實效,達到大力提高公共資源交易的配置效率及規范化水平的總體目標。
業內人士表述,對公共資源交易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價,并通過評價結果結合平臺披露對交易主體實施信用風險管控,不僅對交易各方意義重大,對政府監管部門也有參考價值。對大力提升我國公共資源的供給質量和效率,保護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保證公共資源交易的公平公開公正安全,提高公共資源交易的效率和可持續性,構建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等具有重大意義,有利于增強我國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誠信建設水平,引領公共資源交易各方規范發展,有利于優化地方營商環境,促進公平競爭,服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