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使用環節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求,伊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使用單位的檢查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再落實、再加強。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檢查力度,結合伊春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和“2022年伊春市醫療器械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前期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組織監管力量,于7月15日前對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的使用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保障全市醫療器械使用質量安全。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醫療機構和第三方醫學檢驗機構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是否經注冊批準并具備合格證明文件,是否從具備合法資質的供貨者購進醫療器械,是否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相關記錄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是否按照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標識要求運輸、貯存,是否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產品安全有效等。
三是要高度重視投訴舉報、輿情監測等渠道反映的問題和線索,對涉嫌使用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文件的診斷試劑等違法違規行為,迅速組織開展核查工作,依法嚴查重處。
四是要持續加強與衛生健康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對涉及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使用單位的違法線索、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等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形成監管合力。(供稿:黑龍江省伊春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