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農耕時節已至,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農資廣告市場秩序,陜西省安康市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始行動,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農資產品虛假違法廣告,助力農業耕作生產。
農藥廣告審查發布規定
2015年12月2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1號公布《農藥廣告審查發布規定》
發布農藥廣告,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有關農藥管理的規定。
未經國家批準登記的農藥不得發布廣告。
農藥廣告內容應當與《農藥登記證》和《農藥登記公告》的內容相符,不得任意擴大范圍。
農藥廣告不得含有以下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二)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三)說明有效率;(四)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農藥廣告不得貶低同類產品,不得與其他農藥進行功效和安全性對比。
農藥廣告中不得含有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
農藥廣告中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兩可、言過其實的用語,使人在產品的安全性、適用性或者政府批準等方面產生誤解。
農藥廣告中不得濫用未經國家認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學的詞句、術語。
農藥廣告中不得含有“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承諾。
農藥廣告的批準文號應當列為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違反本標準的農藥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設計、制作,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違反本標準發布廣告,《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肥料廣告管理依據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 實行肥料產品登記管理制度,未經登記的肥料產品不得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得進行廣告宣傳。
農作物種子廣告管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應當審定的農作物品種未經審定的,不得發布廣告、推廣、銷售。應當登記的農作物品種未經登記的,不得發布廣告、推廣,不得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銷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種子廣告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法和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主要性狀描述等應當與審定、登記公告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四十二條規定,對應當審定未經審定或者應當登記未經登記的農作物品種發布廣告,或者廣告中有關品種的主要性狀描述的內容與審定、登記公告不一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廣告法》的部分適用條款
第四條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八條 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中應當明示的內容,應當顯著、清晰表示。
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五)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八)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九)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十)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第二十一條 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三)說明有效率;
(四)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七條 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廣告關于品種名稱、生產性能、生長量或者產量、品質、抗性、特殊使用價值、經濟價值、適宜種植或者養殖的范圍和條件等方面的表述應當真實、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作科學上無法驗證的斷言;
(二)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
(三)對經濟效益進行分析、預測或者作保證性承諾;
(四)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第二十八條 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虛假違法農資廣告典型案例
①上海碧晶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肥料違法廣告案
違法原因:使用極限詞、使用國家機關名義。
②江蘇泰州市鵬程動物藥業有限公司發布獸藥虛假違法廣告案
違法原因:未提供能夠證明“在全國獸藥中第一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浙江臺州市路橋京奧糧用器材廠發布農機虛假廣告案
違法原因:廣告含有極限詞、絕對化用語。
④河南安陽市喜滿地肥業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化肥違法廣告案
違法原因:無法證明產品效果以及無相關證明材料。
⑤遼寧沈陽今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農藥違法廣告案
違法原因:對產品功效提出斷言的違法內容。
⑥河南東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農資虛假廣告案
違法原因:使用極限詞及違禁詞。
⑦山東濟寧市金鄉縣開發區鑫匯農資門市部發布種子違法廣告案
違法原因:對經濟效益做預測、保證性承諾等內容。
⑧山東臨沂市蒙陰名俊獸藥銷售有限公司發布獸藥虛假違法廣告案
違法原因:對產品的功效、安全性的進行斷言、保證內容。
希望各廣告經營主體嚴格履行廣告發布前審核責任,規范廣告發布行為。廣大市民如果發現違法違規廣告,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線上線下廣告市場監測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廣告。(來源:安康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