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陜西省安康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簡稱支隊)自2020年8月正式組建以來,始終把執法能力建設作為重中之重,通過全員化、實戰化、師徒化、綜合化和常態化練兵,催化執法隊伍“融合”,淬煉執法辦案“鋼火”,守護人民群眾“煙火”。近兩年來,共查辦案件250余起,其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評為“抗疫先進集體”,被市委、市政府評為“脫貧攻堅先進集體”,被省市場監管局評為“民生領域‘鐵拳’行動案件辦理突出集體”、被省雙打辦評為“雙打工作先進集體”,被省藥監局連續兩年評為先進辦案單位。
全員化練兵:“人人都要成為‘行家’”
“這個案子,我認為還要完善兩方面內容,一是要將涉案食品不合格線索向其上游供貨商及生產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移送;二是要對涉案食品召回情況進行核查。”在一次案件查辦討論會上,綜合科科長李超談了自己的觀點。
主持案件討論會的負責人肯定了李超意見。
“你看這廣告有‘年收益率在20%以上’內容,是否是違法廣告?”在一次外出檢查中,單位司機小翁一邊用手機對著某地產戶外懸掛的條幅進行拍照,一邊向隨行的執法人員提出了疑慮。
支隊堅持全員化執法練兵,讓李超和小翁敏銳地發現了問題。
每次集中學習培訓、研究案件等執法練兵,支隊全員參加。
為了增強練兵效果,支隊從領導到普通干部既當“教練”,又當“學員”。
“執法辦案是我們主業主責,就像部隊,帶兵為了打仗、當兵也是為了打仗、練兵更是為了打仗,一切工作要向‘能打勝仗’聚焦。在支隊,不分業務科隊還是行政科室,不分領導還是干部,不分年長還是年幼,不分正式編制還是臨聘人員,都要參加執法大練兵活動,個個都要成為執法辦案‘行家’。”支隊組建伊始,支隊長胡高黎對執法練兵定下了調子。
實戰化練兵:“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練”
“執法練兵必須‘實戰化’,眼過千遍、耳聽萬遍,不如手過一遍。通過‘實戰’不斷增強執法辦案六大能力,即問題發現能力、分析運籌能力、調查取證能力、法律適用能力、文書制作能力、溝通說理能力。”胡高黎始終這樣動員大家。
2020年8月,一大隊副隊長高智韜帶領小唐對某口罩生產企業涉嫌生產不合格口罩案進行核查處置,在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時,詳細查看了產品留樣,發現留樣產品無合格證、無生產日期,于是向企業負責人詢問了該批樣品抽樣過程。企業負責人反映,抽樣時庫存沒有成品,但生產車間正在生產,抽樣人員隨即在生產車間抽樣,該產品還沒經過出廠檢驗。
“你有啥證據證明,當時是在生產車間抽的樣?”高智韜問。
“我們生產車間有監控視頻,你們可以調閱。”企業負責人答道。
執法人員調閱了抽樣視頻全過程,發現企業負責人陳述真實。
“小唐,寫現場筆錄!”高智韜示意。
“我們沒發現當事人有違法行為呀,這個怎么寫?”剛剛從縣局上掛跟班學習的小唐一臉疑惑。
“現場筆錄就是記錄現場發生或者檢查發現的客觀事實和有關取證過程,通常情況下記錄違法事實,但對案件線索的核查時,如果當事人不存在違法,也應當將合法事實進行記錄。”高智韜耐心進行輔導。
“一要記錄送達了檢驗報告經過;二要記錄留樣位置、狀態及無生產日期、合格證等信息;三要記錄調閱監控過程、視頻反映的事實……”小唐按高智韜的指點一一完成現場筆錄制作。
“這個案件,領導已批準立案了,接下來咋辦?”小唐又有點迷茫。
“這份檢驗報告抽樣方法嚴重不合法,抽檢產品不是成品,所以這份檢驗報告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主要證據不足,不得行政處罰!按照《市場監管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填寫《行政處理審批表》,報請結案處理。”高智韜既說明道理,又教方法。
“小張,調查終結報告中,‘案件來源’‘案件調查經過’‘案件事實’重點在于敘述,而‘案件性質’‘違反依據’‘主要證據’‘處理依據和建議’重點在于論證,論證就要有理有據,必須兼顧‘法’‘情’‘理’。”案審科科長劉亞東向剛參與執法辦案的張宇嘯傳授“秘訣”。
經過反復修改,張宇嘯撰寫的“李某涉嫌價格欺詐案”調查終結報告得到肯定。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本科畢業的張宇嘯更有感悟。
一年多來,支隊執法練兵始終聚焦辦案“實戰”,緊緊圍繞案件線索如何梳理、辦案方向如何確定、產商品如何抽樣、如何調查取證、文書如何規范制作、法律如何適用、文書如何送達、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和如何應訴等方面開展。
師徒化練兵:“傳真經,真傳經”
2021年1月9日,在查辦楊某經營未經檢疫進口肉案中,現場發現33件進口牛肚不能提供進口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經詢問當事人老楊,老楊稱該貨是1月6日從鄭州“王某”手中購進,當日下午請朋友周某開皮卡車從某高速路口捎回,供述只購了33件,堅稱沒有銷售。
“這批貨真實購了多少?銷售了多少?向誰銷售了?銷售價格是多少?”辦案經驗豐富的副支隊長張恩省向剛參與食品案件辦理的李繼超發出一連串問題。
“老楊不是承認只購進了33件牛肚,沒有銷售?!”李繼超回答。
“你怎么肯定,老楊供述的都是真實的嗎?”張恩省繼續追問李繼超。
“老楊既沒建進貨臺賬也沒建銷售臺賬,沒法查呀!”
“老楊,你把視頻監控打開,看一下這批貨是不是1月6日下午入庫的。”張恩省沒直接給李繼超答案,卻要求老楊配合。
老楊打開店門口的視頻監控,果然1月6日下午5點59分,一輛裝著貨物的皮卡車出現在現場,緊接著從車上卸下與涉案牛肚一模一樣的包裝物品。
“老楊供述的是真實的!”李繼超急切地向張恩省報告。
“你再仔細觀察,看有沒有新的發現?”張恩省回答。
又過了二十分鐘,李繼超激動地向張恩省報告,“我仔細地數了數,老楊進的貨不是33件,從車上就卸貨40件,而且,有3件被一輛三輪車拉走了!”
“你怎么確定車上卸下的貨物就是老楊庫存的涉案牛肚呢?是不是需要視頻畫面中當事人進行指認呢?那還有4件貨物去哪兒了?”張恩省又細心點撥小李。
之后,通過司機周某到現場指認,坐實了楊某當日購進貨物數量。老楊最終承認“購進40件、銷售7件”的事實,并將銷售對象、數量、價格、微信付款記錄等一一提供。張隊長又指導小李現場對物證、電子數據等證據固定。
返回途中,張恩省耐心地幫李繼超分析為什么使用這一招。
“這種調查方法,我稱之為‘聲東擊西法’。表面上我們調閱監控是核實涉案物品入庫時間,其真實目的是通過視頻監控,核實其入庫數量,通過揭露當事人‘說謊’事實,進而突破當事人心理防線……” 實戰中,李繼超積累了經驗,特別佩服“師傅”準確的判斷。
在“師傅”的指導下,李繼超成功辦理10余起食品安全案件。
兩年來,支隊采取一名執法骨干帶1至2名執法“新手”,對基層上掛跟班學習的執法人員也落實“幫帶師傅”,師徒化執法練兵模式大大提升了執法練兵效果。
“兩個來月,成功辦了兩起比較復雜的藥品案件,師傅的思路清晰、業務精湛、作風扎實,確實讓我心服口服!”
2020年11月,來自縣局的胡春濤跟班學習離別時發自內心地說。
綜合化練兵:“當好全科式醫生”
在辦理甲企業無證生產醫療器械案件中,執法人員現場發現甲企業生產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標示為廣州某乙企業生產,產品上標有某注冊商標。經調查,甲企業受乙企業委托生產,該商標的商標權持有人為丁企業。在案件研討會上,原工商執法人員提出應當對是否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進行核查。為此,案件主辦人主動向原工商執法人員請教,通過核查,最終排除了商標違法嫌疑。
“很感謝同事們的指點,商標專用權的事,我們辦案人員壓根想都沒想到這個問題,假如真是商標侵權的話,當事人可能還涉刑了。”該案件主辦人員分享了心得。
“今年,我們二大隊辦理食品案件6起,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2起,辦理特種設備案件3起,計量案件2起,違法廣告案件5起、商標侵權案件1起……”在2021年年終干部述職大會上,執法二大隊隊長李郁交出亮眼的成績單。
在支隊,每個辦案科室交叉辦案已經成為習慣,著力讓每個人都能成為“行家”。
“綜合執法改革后,承擔的執法事項涉及面很廣,劃轉的人員自多條戰線,通過交叉綜合辦案,一方面促進隊伍快速深度融合,實現事合、人合、心合和力合;另一方面開拓執法人員稽查視野,實現違法線索不漏‘查’、違法行為不漏‘評’、違法分子不漏‘網’,真正實現‘綜合’執法。”支隊負責人道出綜合化執法練兵的初衷。
在執法支隊,相互學習交流、請教幫助蔚然成風。“我給幾個執法單位當法律顧問,像你們這樣學習氛圍這么濃厚、執法探討這么熱烈、工作干勁這么十足,少見!”該隊法律顧問于興江感慨良多。
常態化練兵:“滴水穿石,久久為功”
在執法支隊,全體干部除了上級要求自學《學習強國》《陜西干部網絡學院》等外,星期五集中學習“雷打不動”。 自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支隊注重把學黨史與學業務統籌推進,把學習練兵與廉政警示緊密結合,做到學思踐悟一體化,通過學黨史激發干部守初心、擔使命,學業務促進干部強能力、增本領,觀影片警示干部正作風、守底線。
今年,面對疫情影響,支隊創新練兵方式,通過“把執法課堂建在網上、把稽查干部連在線上”方式,邀請市紀委、司法局、發改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單位專家及全市執法稽查骨干線上授課,全面提升全市執法稽查人員的綜合素養和專業能力。截至目前,已舉辦9期11個專題,參訓人員達1800余人次。
在支隊,干部把每天干的任何一件工作都當作一次鍛煉提升的機會,領導把布置下屬干的工作,都當作一次檢閱干部能力的機會,嚴格要求、精益求精。
“支隊把干部綜合能力建設抓得實、抓得活、抓得緊,很是受益。”劉貴蘭是上掛跟班學習干部,他到支隊后不久就對同事談到自己的深切感受。
執法支隊組建成立以來,共組織集中學習36期,舉辦執法辦案大講堂9期,黨員干部說辦案12期,優秀案例分享會3期,觀看廉政警示片20部,上掛跟班學習12人,每人撰寫的學習筆記都在3萬字以上。
“執法能力建設和廉政建設,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貴在抓常、抓長、抓細,常言道‘十年磨一劍’,只要我們堅持不懈,都能練就洞穿一切的‘火眼金睛’,大家能力都會發生質的提升!”胡高黎對常態化執法練兵提出了更高要求。
(周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