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完善設備監理師職業資格制度,進一步規范設備監理師考試和登記服務工作,促進設備監理行業健康發展,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重大設備工程的質量與安全水平,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原國家質檢總局和原人事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40號)進行了修訂。形成《設備監理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設備監理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并擬廢止《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8月7日。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pangkun@samr.gov.cn或zhuanjisizcc@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設備監理師意見反饋”字樣。
三、通過信函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56號院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1139房間,郵政編碼:100011。信封上請注明“設備監理師意見反饋”字樣。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