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的消費需求獲得了極大滿足,但隨之而來的各類消費糾紛也在逐步增加,切實影響了消費者的消費體驗。為了大力緩解消費矛盾,促進誠信市場的建設和基層文明的發展,安徽省蕪湖市灣沚區市場監管局灣沚所以消費調解為目的,以“重證據、講情理、促和諧”為原則,組織了一批以黨員干部為先鋒骨干的調解員隊伍,走進群眾、深入市場、直面矛盾,扎實開展各類消費糾紛調解工作,獲得了消費者、經營者的廣泛好評。
重證據、明事實,基于法律做調解。作為法制時代下的調解員,他們始終堅持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開展調解工作,重證據、明事實,敢于直面矛盾糾紛,不回避、不退縮,敏銳地發現消費糾紛中的對錯和責任,并依法作出合理的調解方案。調解員在接到消費投訴舉報單后,總是第一時間主動聯系消費者,詳細了解糾紛發生的原委,然后奔赴糾紛現場,填寫檢查筆錄,拍照、錄音、錄像留存相關證據,再依法認定雙方的責任,作出合理的調解。
講情理、解糾紛,融入情感做調解。作為深耕基層的調解員,他們往往需要在紛亂復雜、難以厘清、難說對錯的環境下開展調解工作,這樣就需要融入自己的感情,從不同的角度體察消費雙方的情感訴求。其實很多消費糾紛,就是一句話沒說好,一件事沒干對,消費者覺得自己受到了冒犯、受到無視,經營者覺得自己無過失、無過錯。調解員們往往通過與投訴雙方反復溝通、安撫,掰開了、揉碎了地講情面、講道理,引導他們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待問題,從而化解他們的抵觸、對抗心理,順利地解決糾紛。
立文明、促和諧,修煉涵養做調解。作為新時代的調解員,他們始終堅持明德于心,寓教于行,在遇到糾紛雙方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是威脅、指責、辱罵的時候,依然能做到不惱怒、不放棄、不偏頗,耐心地進行著調解。調解員們用自己的專業的素質和良好的涵養,生動地展現出了新時代市場監管人的優良作風,從而也安撫了一個個煩躁的心,促成了糾紛雙方的握手言和,為文明城區的建設、和諧社會的培育,貢獻出了自己的力量。
截至7月,2022年灣沚所共出動消費投訴調解員300余人次,處理各類消費投訴糾紛150余單,批評指導120余次,幫助100余名消費者挽回了經濟損失,有效化解了各類消費糾紛,切實促進誠信市場的建設和基層文明的發展。(張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