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持“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對象,落實重點任務,以督促強化食用農產品入場進貨查驗和質量安全檢測為手段,以廣泛應用“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臺”(簡稱“贛溯源”)為依托,著力暢通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流程數字化監管體系,層層壓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進一步提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和保障水平,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切實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據悉,按照食用農產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并結合江西實際,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把以下列“12+N”品種列為工作推進重點,逐步實現全品類覆蓋。即:“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雞蛋)、“一只雞”(烏雞)、“三塊肉”(豬肉、牛肉、羊肉)、“四條魚”(大口黑鱸、烏鯉、鳊魚、大黃魚)、“N”(各地可根據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相關情況,自主增加有關品種)。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轄區內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包括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和農貿市場)開辦者及入場銷售者、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集中供餐單位、學校食堂等為重點,逐步推進市場主體全域全面覆蓋。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要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必須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運用“贛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數字化管理體系,嚴格履行入場銷售者登記建檔、簽訂質量安全協議、市場自查、抽樣檢驗、信息公示、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投訴舉報處置等管理義務,落實對場內食用農產品及其經營者的入場查驗要求,督促入場銷售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入場銷售者要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銷售活動,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采購食用農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運用“贛溯源”建立并執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采購、銷售無合格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規范》規定條件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設置獨立、固定的快速檢測室,或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常態化開展食用農產品入場查驗食品安全檢測工作,檢測數據要及時錄入“贛溯源”。一旦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集中供餐單位、學校食堂等食用農產品經營者,也要運用“贛溯源”建立并執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采購、銷售、使用無合格證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社會公眾則可通過“贛溯源”查詢所在地附近相關注冊企業及食品安全相關信息,投訴舉報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等。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強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既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江西省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主體責任推進可溯源憑證體系建設指南》等相關要求,明確準入要求,強化入市查驗;更要持續強化對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領域的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工作的指導監督,發揮快檢作用,強化隱患防范。既要加強對農批市場、中大型(連鎖)商場超市等涉及食用農產品經營重點對象的日常監管,推進數字追溯,強化智慧監管;更要全面加強對相關主體采購、貯存、加工、銷售食用農產品各環節風險排查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治查處,努力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訊員 宗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