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市場監管系統“零號行動”會議召開,部署開展特種設備及灶管閥質量、“食品”“保健品”等領域涉老涉詐問題隱患整治、食品安全和打擊侵權假冒“百日攻堅”,從嚴執法、嚴肅打擊,對問題線索“零忽視”,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通過辦理一個案件、教育一批市場主體、規范一個行業。現公開曝光發布第二批“零號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崇川區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防水卷材案
近日,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在公司經營場所,發現侵權的防水卷材1678卷和合格證標識26卷,經查,當事人違法經營額為636990元,當事人銷售侵權防水卷材,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已被崇川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該案當事人存在主觀故意,且侵權防水卷材數量較多,貨值較大,及時查辦,依法嚴懲,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證了社會公眾利益和消費者權益,保障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二
海門區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近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生產銷售的某款被子被面印有“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抵抗疲勞、觸感排毒”等內容,同時水洗標明“歐盟OTP生態產品認證委員會權威認證”等信息,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宣傳的相關證明。經調查,當事人生產的這類被子主要銷售給旅游的中老年人。對當事人涉嫌使用醫療用語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一些不法商家打著養生、保健、治療疾病的幌子,宣傳其銷售的產品以攫取高額利潤,本質上是對商品功能作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本案的辦理,增強了廣大消費者尤其是中老年人對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案例三
如東縣某電線電纜有限公司擅自出廠、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銅芯聚氯乙烯絕緣護套電線案
近日,根據舉報,如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如東某塑料廠進行檢查,發現由當事人生產并銷售的15卷銅芯聚氯乙烯絕緣護套電線,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當事人擅自出廠、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銅芯聚氯乙烯絕緣護套電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依據該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改正,如東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了罰款8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98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電線電纜是電力傳輸的主要載體,廣泛應用于照明、家用電器、電器裝備等方面,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工程質量、用電設備質量的好壞以及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本案的成功查辦,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對假冒偽劣產品零容忍、對民生領域違法行為嚴查嚴處的態度和決心,對凈化電線電纜產品市場,營造良好安全環境,規范電線電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案例四
通州區某商店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標準的燃氣灶具案
近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時發現,其經營場所內有待銷售的21只調壓器,轉動十字旋鈕可改變調壓器的設定狀態。現場另有1臺單眼灶具,該灶具未有熄火保護裝置。經調查,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通州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處以沒收違法銷售產品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燃氣灶具及配件的質量直接影響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案中涉案調壓閥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不法生產廠家試圖妄想以該種隱蔽的方式繼續從事違法活動,以牟取不當利益。本案的查處及時有效制止了違法行為,對相關市場主體起到了警示、震懾作用。
案例五
通州區劉某生產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7月21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的布標“Hilton”等樣式的標識,共有當事人生產已切割的布標25280個,已生產未切割的布標48卷(200個/卷),總計布標34880個。經查,當事人涉嫌生產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對上述布標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商標侵權行為不僅直接損害商標權益人的合法利益和企業形象,更會損害普通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本案當事人作為標識生產單位,其侵權行為具有數量巨大、涉及面廣的特點。本案當事人不堅守底線、違規經營,為制假售假單位提供巨大的便利,擾亂市場。本案的查辦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保護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六
啟東市林某無證生產食品案及黃某明知林某無證生產食品仍為其提供經營場所案
近日,啟東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后對某豆制品加工廠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加工廠尚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調查發現林某涉嫌無證生產食品、黃某涉嫌明知但仍為林某提供食品生產場所分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啟東市市場監管局分別立案查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至關重要。啟東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對林某違法行為的查處,搗毀了一個無證生產加工食品的窩點,守護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規范了市場秩序,堵塞了監管漏洞;通過對黃某違法行為的查處,可以促使相關主體提高法律責任意識,也可以從外圍源頭上打擊食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有利于提高全社會共同守護食品安全的責任意識。
案例七
如皋市王某無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藥品案
7月21日,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對王某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場所有多臺生產設備、原輔料、包材、標簽標識以及成品若干,其生產的產品中含有局部麻醉作用的利多卡因、丙胺卡因等成分,主要銷往美容院店,用于顧客紋眉、紋身時發揮麻醉作用和緩解疼痛。因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任何有效的生產、經營資質材料,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當事人的設備、原料、成品等采取了行政強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調查處理中。
典型意義
藥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大局,是重要的民生問題。本案中,當事人涉嫌無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藥品,且生產環境臟亂差,是對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生命安全的漠視。市場監管部門將嚴肅查處,切實加強藥品安全監管,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建立科學完善的藥品安全治理體系。
案例八
如皋市某餐飲店未經登記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和發布虛假廣告案
近日,根據舉報,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如皋市某餐飲店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加工熟制食品在拼 多 多平臺店鋪上架,對外宣傳具有養生功效。經核查,當事人未經登記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和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如皋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款12000元。
典型意義
當事人雖然本身屬于餐飲服務提供者,但其制售食品許可條件、加工制作要求與食品生產者許可條件和加工制作要求存在很大差異,對普通食品進行了夸大的虛假宣傳,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本案旨在引導食品經營單位自覺守法,有效震懾和警示廣告違法行為;也警示個別商家,產品宣傳應依法適度,不要弄虛作假,以免弄巧成拙,貽人害己。
案例九
開發區某商行銷售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近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商行檢查中發現其保健食品銷售專柜存放的五類食品標簽標識不全,抽樣送檢后檢出他達拉非、西地那非等藥品成分。當事人銷售添加藥品的食品的行為,屬于實施了銷售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已將此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典型意義
此案中,某商行銷售非法添加藥物的食品,可能造成食用人員肝、腎功能損害,這一直是食品監管嚴厲打擊的重點。同時,作為廣大消費者,要擦亮雙眼,善于識別危害性食品,多了解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及有關法律規定,對于食品危害行為要敢于說“不”,共同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
案例十
海安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繼續使用已達到設計年限未經檢驗的簡單壓力容器案
2022年7月21日,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現場發現一臺簡單壓力容器,簡單壓力容器上銘牌載有“制造時間:2010年2月;推薦使用壽命7年”等信息,當事人涉嫌繼續使用已達到設計年限未經檢驗的簡單壓力容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經報負責人批準,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對涉案簡單壓力容器采取查封的行政強制措施,該案正在辦理中。
典型意義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往往會忽略對簡單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然而,達到設計年限的壓力容器如果未經檢驗或安全評估,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通過本案的查辦,不僅是對當事人的警示,也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來源:南通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