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針對近期省內嚴峻復雜的疫情防控形勢,青海省海北州市場監管局積極作為,深入四縣強化督導,持續推動“轉作風、勇爭先”作風建設行動走深走實,近日,在主要負責同志的帶領下,組成督導組,以“四不兩直”方式對四縣部分藥品使用單位和零售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檢查,督導藥品使用單位和藥品零售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保障全州疫情防控、防汛措施落地落實。
督導組先后對四縣部分藥品零售企業落實進店掃碼、測溫、購買“四類藥品”實名登記等防控措施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個別藥店掃碼測溫不仔細、登記信息不全面等問題,現場責令整改,并通報屬地監管部門進一步跟蹤整改情況,督促企業要強化日常巡查,反復查漏洞、堵短板,排查整改風險隱患,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督導組再次要求各縣市場監管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督促使用單位和藥品零售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克服僥幸心理和松懈厭戰情緒,全面落實進店人員掃碼測溫等疫情防控措施。一要嚴格落實進店人員防控措施。對進入零售藥店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掃描核驗行程碼、健康碼,掌握購藥人員出行高風險區、中風險區和低風險區情況,健康碼異常或有重點風險區旅居史人員,要立即報告所在社區。二要強化自身疫情防控、防汛措施,制定落實消毒管理制度,防汛管理制度,建立真實完整消毒登記,定時進行嚴格規范消毒,并要求根據經營地形、環境、氣象等具體情況保持工作場所整潔衛生及保證質量安全。三要嚴格落實“四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制。對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類藥品”銷售流向進行實名登記,包括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居住住址、聯系電話、購買藥品等詳細信息,并建立臺賬進行如實記錄,做到藥品銷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四要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對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尤其是“四類藥品”銷售,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后方可銷售,執業藥師不在崗或無法開展遠程審方的,不得銷售上述藥品。
此次督導,共出動執法人員84人次,檢查藥店、醫院、診所28家(次),停業整頓3家,限期整改2家,現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海北州市場監管局將不定期進行明察暗訪、抽查,對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并曝光;對違規銷售“四類藥品”等行為的,一律依法暫停營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