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管局對《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和規范,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啟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為方便廣大市場主體辦理登記,即日起1個月設為過渡期,過渡期內按更新前、后的《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辦理登記均可;10月1日起,按照更新后的《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辦理登記,不再收取舊版文書表格。
此次調整主要涉及翻譯件、外籍(含港澳臺)人士證件等文書要求、個體工商戶遷移要求、新版營業執照記載事項變化等。調整后,個體工商戶允許辦理跨市遷移;新版營業執照不再載明經營期限、合伙期限;僅辦理股東、合伙人、出資人(主管部門)等營業執照非記載事項變更的,無需換發營業執照。
更多調整內容,可通過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市鎮兩級政務服務大廳或“東莞市場監管咨詢易”微信小程序等途徑獲取。
(供稿: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