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會上,對《實施方案》的出臺背景、主要特點和框架內容等進行解讀。
《實施方案》是指導內蒙古標準化中長期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對深入推進標準化戰略,優化標準化治理結構,增強標準化治理效能,加大標準化改革創新力度,加快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以高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據介紹,《實施方案》全文共10部分27條,明確了到2025年和2035年的發展目標,包括建成優勢特色產業標準體系100項以上,制定(修訂)地方標準500項以上,主導制定或參與制定(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200項以上;建設各級各類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100個以上,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的比率達到50%以上等核心指標,使全區標準化創新發展的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實現標準化工作的“四個轉變”。
《實施方案》從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標準化自身事業發展兩個維度重點部署了八大任務,提出堅持和加強黨對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統一、高效的標準化工作管理機制,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將標準化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制定自治區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建立標準化發展評價評估機制等具體舉措,推動任務落地落實。
據悉,《實施方案》突出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特色。科學設定目標,“建成優勢特色產業標準體系100項以上”“建設各級各類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100個以上”等主要量化指標的設定處于國內較前位置。強化標準引領,圍繞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重要能源、戰略資源、現代服務業等優勢特色產業,加快關鍵環節、關鍵技術標準的研制應用,增強產業綜合競爭力。聚焦生態保護與修復等標準研制,強化綠色發展標準引領。深化改革創新,在總結推廣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建立健全以行業部門為主體的重要標準實施機制、開展標準質量和標準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深入推進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建設內蒙古自治區標準驗證點等創新性工作。(閆錫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