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全面開展以來,麗水市市場監管局舉全市系統之力,上下齊心,共同發力,將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維護老年消費者利益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通過日常監督檢查、網絡巡查監測、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案件等方式,督促相關市場主體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厲打擊整治違規營銷、虛假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老年消費者購買的違法行為,現將全市系統查處的典型案例第六期進行公布。
案例一
麗水市蓮都區市場監管局查處
蓮都區周文超副食品經營部虛假宣傳案
案件基本情況
2022年4月6日,麗水市蓮都區市場監管局對蓮都區周文超副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食品經營部存在虛假宣傳行為,隨即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該食品經營部的經營場所外張貼有“金膳坊綠色有機食品店歡迎您”等字樣,同時場所內的招牌上也寫有“有機食品品鑒區”字樣,但實際上該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商品絕大多數不屬于綠色有機食品。同時,該食品經營部制作“人參葉滴丸”產品宣傳單進行發放,宣稱“人參葉滴丸”具有主補五臟、大補元氣、補氣養血、擴張血管、增加血流動力、改善心肌缺血、抗缺氧、改善疲勞、改善睡眠、輔助抑制腫瘤等功效,并通過播放PPT的方式,在所謂的“有機食品品鑒區”內對老年消費者進行夸大、引人誤解的宣傳,欺騙、誤導老年人購買。另查明,根據產品說明書等信息顯示,該“人參葉滴丸”系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僅為“緩解體力疲勞”。
處理情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屬于虛假宣傳行為。2022年8月10號,麗水市蓮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
案例二
景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處
景寧冠羚母嬰用品店虛假宣傳案
案件基本情況
2022年7月5日,景寧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景寧冠羚母嬰用品店展開現場檢查,現場發現該母嬰用品店存在虛假宣傳行為,隨即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該母嬰用品店由王某、毛某合伙經營,王某系麗水地區總代理。2020年以來,該母嬰用品店多次以健康講座、旅游活動等名義實施虛假宣傳,向老年人銷售羊奶粉等產品。2022年6月,王某、毛某以發放紅包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在顧客微信群觀看直播課堂,由所謂的“冠羚羊行首席醫學顧問”講解健康醫學知識,宣傳羊奶粉具有治療新冠肺炎、冠心病、動脈硬化、高血壓、高血脂、脂肪肝、心血管等疾病的功效,欺騙、誤導老年人購買。
處理情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屬于虛假宣傳行為。2022年8月22日,景寧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