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甘肅省玉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五字”管控,嚴把食品銷售關,營造放心消費良好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突出“嚴”字,加強散裝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嚴格審查散裝食品銷售者經營資格是否合法有效,對證照不齊的經營戶,一律依法處理或予以取締;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食品經營許可條件,對從事散裝食品生產經營的從嚴許可。新設立銷售散裝食品的,一律要進行現場核查,對經營場所、倉儲場所、防護設備、設施等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依法變更或撤銷許可范圍。
二是突出“管”字,嚴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依據法律法規等規定,檢查食品銷售者是否建立并落實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重點以散裝食品銷售人員是否持有效健康證明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操作時是否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對采購的散裝食品和食品原料,是否查驗并留存供貨者的合法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購貨憑證,并建立合格供應商檔案;檢查散裝食品零售經營戶,是否建立并執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根據散裝食品保質期限,定期檢查待售散裝食品、庫存散裝食品的質量狀況,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
三是突出“控”字,加強散裝食品銷售過程控制。督促散裝食品經營者加強散裝食品源頭風險防控;檢查散裝食品是否實行專區銷售;食品經營場所內環境是否整潔衛生,場所面積、設施、設備是否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并與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等。銷售人員操作時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對直接接觸食品的設備或設施、工具、容器和包裝材料等是否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合格證明;對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防護是否有防塵防蠅等設施;是否使用加蓋容器或者非敞開式容器盛放散裝食品;為防止消費者接觸直接入口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銷售區域顯著位置是否設置禁止消費者觸摸等標識;散裝食品是否達到分類分架、離墻離地的儲存標準;散裝食品運輸工具是否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清潔、消毒、儲存和溫度調節等設施或設備。食品配送人員是否經過健康體檢,是否對運送的散裝食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嚴防運輸環節造成的交叉污染。
四是突出“強”字,切實規范散裝食品銷售行為。強化對散裝食品經營戶的監督檢查,重點以散裝食品銷售是否存在摻雜摻假、以次充好行為;對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否及時清理;是否落實散裝食品標牌公示制,標簽、標注的內容是否真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是否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是否存在涂改、偽造散裝食品、生產日期、分裝日期、保質期的行為。
五是突出“禁”字,加強禁散規定的貫徹落實。繼續全面落實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并發布的《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散裝食用油散裝醬油和散裝食醋的通告》《關于規范生鮮肉類經營者加工肉餡銷售行為的通告》《關于規范散裝白酒銷售行為的通告》規定,積極引導食品銷售者規范經營,確保禁散規定的有效推行,鞏固禁散工作成果。
(供稿:甘肅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