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近日,杭州西奧電梯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截圖來源:信用中國網站
龍市監處罰﹝2022﹞6023115號顯示,經查明,蒼南大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位于龍港市時代大道與新興東路交叉口新城華府二期在用28臺乘客電梯由杭州西奧電梯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負責維護保養,免保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該維保公司將年度、半年度、季度的維保項目分解到半月維護保養中。
2022年7月21日,杭州西奧電梯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維保工人吳松青對該小區1臺設備代碼311***********5019乘客電梯進行半月維護保養,應對該臺乘客電梯進行31項項目維護保養,該工人未對其中2項項目進行維護保養(30底坑環境31底坑停止裝置項目進行維護保養),但在《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系統上傳維保記錄》記錄均已正常保養。當事人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 T5002—2017《電梯維護保養規則》的要求對電梯進行定期維護保養,并作維保記錄。該臺乘客電梯在免保期內無維護保養費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龍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杭州西奧電梯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罰款1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電梯維護保養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