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龐鶴) 據廣東省中山市市場監管局消息,近日,該局出臺《關于中山市市場監管領域“四新”經濟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面向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集中提供包括15項措施的“政策包”,內容涵蓋寬松包容準入、能動審慎監管、合理容錯懲戒等,為“四新”經濟提供未來可期的成長空間。
《指導意見》主動適應“四新”經濟發展需要,以鼓勵市場創新為切入點,在依法監管的基礎上,堅持“放管服”結合,按照“寬嚴并濟、法理相融”的原則,通過創新監管方式,對除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四大安全”底線外的“四新”經濟主體,在其登記設立起2年內的發展壯大關鍵期,為其提供“包容有度、審慎監管”的成長空間。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2019年底,中山市市場監管局在中山市率先制定《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罰清單》,至今已對409戶市場主體實施包容免罰。2022年,相繼出臺《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和《關于中山市市場監管領域“四新”經濟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