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 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
建設廳 省藥品監管局關于2022年檢驗檢測
機構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管,嚴肅查處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檢驗檢測市場環境,按照《省市場監管局 省生態環境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藥品監管局關于開展2022年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黔市監辦發〔2022〕41號)的工作部署,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藥品監管局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方式,在全省聯合組織開展了2022年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聯合監督抽查將醫療器械防護用品、碳排放核查、食品、個體防護裝備、建工建材、生態環境、刑事司法檢驗檢測作為重點,以打擊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為主要目標,共計抽取了104家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其中碳排放核查、醫療器械防護用品和個體防護裝備等檢驗檢測領域機構12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25家,食品檢驗機構15家,建工建材檢驗檢測機構32家,刑事司法及其他省級發證機構20家。其中,有4家機構在現場檢查前已主動申請注銷資質認定證書(食品檢驗1家、建工建材機構3家),實際現場檢查100家。
本次檢查,共隨機選派執法人員75名,匹配技術專家60名,組成35個檢查組,以打擊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采取不預先通知的方式開展了現場檢查。
在本次雙隨機抽查的100家機構中,有15家機構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術問題;3家機構存在不符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但無需追究行政和刑事法律責任的情形;45家機構存在未按規定辦理變更、分包不規范等違規行為;34家機構涉嫌存在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超范圍出報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3家機構質量管理措施未實施、不再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場所環境條件不滿足標準要求。一是個別機構場所環境條件不能持續保持滿足檢驗檢測相關技術標準要求;二是個別實驗室環境布置不合理,存在互相干擾的風險。
(二)儀器設備管理不規范。一是個別機構儀器設備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檢定/校準;二是檢測儀器設備檔案信息不完整,缺少檢測儀器設備使用記錄;三是儀器設備使用狀態標識管理混亂。四是檢驗儀器設備未按標準安裝,使用環境不符合要求。
(三)樣品管理不夠規范。一是個別檢驗檢測機構樣品的留樣和處置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二是個別檢驗檢測機構樣品標識、流轉等信息不夠完整;三是個別檢驗檢測機構樣品流轉記錄與原始記錄、試驗報告及設備使用記錄的時間不吻合。
(四)檢驗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不夠規范。一是部分檢驗檢測機構未嚴格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二是部分檢驗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信息不夠完整,無法溯源;三是部分檢驗檢測機構未按規定對原始記錄和報告進行有效管理、保存。
(五)人員素質和責任意識有待提高。一是個別機構疏于管理或管理不規范,檢驗檢測報告存在漏簽、非授權簽字人簽發報告等行為;二是個別機構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發生變化,檢驗檢測標準、方法發生變化未按規定進行變更。
(六)涉嫌出具不實、虛假報告。一是個別機構未按照檢驗檢測規程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報告,結果存在錯誤且無法復核;二是個別機構在不具備相關檢測設備的情況下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且涉及該設備所檢參數的報告;三是個別機構偽造授權簽字人簽發報告;四是個別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紙質原始記錄與電子存儲記錄不一致。
(七)超資質認定范圍出具報告。個別機構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報告。
(八)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不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個別機構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不能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
三、檢查結果處理
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對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的處理結果如下:
(一)立案調查。對涉嫌出具不實、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超范圍出報告的34家機構,已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立案調查。經核查,如果案件屬于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管轄的,依法依規移交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處理。對存在虛假檢驗檢測行為等違法失信機構,嚴格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
(二)責令限期改正。對存在未按規定辦理變更、分包不規范等違規行為的45家機構,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機構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處以罰款。
(三)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對質量管理措施未實施、不再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3家機構,由市(州)市場監管局督促機構在重新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前,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
(四)說服教育、提醒糾正。對存在不符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但無需追究行政和刑事法律責任情形的3家機構,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采用說服教育、提醒糾正等非強制性手段予以處理。
(五)自行整改。對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術問題的15家機構,由市(州)市場監管局通知機構自行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整改落實。各檢驗檢測機構要強化主體責任,規范檢驗檢測行為,切實提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深入分析原因,制訂可行的整改計劃,迅速整改到位。要加強對管理體系、檢驗檢測政策的跟蹤學習和理解,樹立質量意識和風險意識,確保檢驗質量。
(二)嚴格依法立案查處。對于本次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線索,各地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程序規定,調查核實問題線索,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調查處理。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超出資質認定范圍出具報告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檢驗檢測機構,要嚴格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四)及時報送結果。請各市(州)市場監管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依法做好信息公開,及時將查處案件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將處理結果于2022年12月10日前報送省市場監管局,同時抄送同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聯系人:吳春宣;電話:0851-86509801。
附件:
1.2022年碳排放核查、醫療防護等重點領域機構雙隨機檢查結果匯總表.xls
5.2022年刑事司法及其他省級發證機構雙隨機檢查結果匯總表.xls
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藥品監管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