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寶雞加快建設質量強市 重獎質量獎企業
——寶雞市出臺質量獎管理新辦法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梁愛)陜西省寶雞市政府加快建設質量強市,進一步推動質量提升、提質增效。近日,寶雞市政府新出臺的《寶雞質量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決定,擴大質量獎表彰獎勵范圍,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有力的舉措將增強政府質量獎的權威性、含金量和影響力,同時給予在質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績效的組織、單位和個人加大激勵力度。
新《辦法》是在原基礎上進行的修訂,將全文條款從原來的二十二條增加到二十九條,主要修訂的內容是:將“寶雞市市長質量獎”更名為“寶雞市質量獎”;把授獎對象從原來單一的本市獲獎企業擴大到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陜西質量獎、陜西質量獎提名獎、寶雞市質量獎、寶雞市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單位或個人。
新《辦法》明確“寶雞市質量獎”每兩年一屆。每屆獲獎組織、單位和個人總數不超過3個,“寶雞市質量獎提名獎”每屆獲獎組織、單位和個人總數不超過5個。“寶雞市質量獎”對申報組織按照行業類別,分類確定評價標準。有陜西質量獎評價標準的參照標準執行,無評價標準的按照市質量強市委確定的評價標準執行。
新《辦法》規定,對寶雞市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的組織、單位或個人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單位或個人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陜西質量獎”的組織、單位或個人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陜西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單位或個人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寶雞市質量獎”的組織、單位或個人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次獲得“寶雞市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單位或個人給予30萬元一次性補助,并頒發獲獎證書和獎牌,并對“中國質量獎”、“陜西質量獎”、“寶雞市質量獎”的日常培育給予經費保障。
“新《辦法》是寶雞市圍繞全市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聚焦質量發展和質量需求,充分發揮政府質量獎企業示范帶動作用,有力支撐、服務質量強市戰略和‘一四五十’戰略,進一步提升寶雞總體質量水平和城市核心競爭力的一項重要舉措”。寶雞市質量強市工作推進委員會副主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王繼萍表示,下一步,將嚴格按照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程序和要求,盡職當好加快建設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區、奮力譜寫寶雞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踐行者、先鋒隊、宣傳員,以新《辦法》的實施為契機,以開展寶雞市質量獎評選工作為抓手,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先手,以主流媒體宣傳推廣為推手,不斷樹立和培育質量典型,持續激發質量創新活力,鞏固提升產品和服務供給質量,營造社會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追求卓越績效的良好氛圍,努力在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上凝聚起璀璨的寶雞質量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