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秦海峰)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標”可依了!為更好落實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山西省地方標準DB14T/2559-2022《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通用要求》(以下簡稱《要求》)。
《要求》緊扣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三類人”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年報告“四件事”以及《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和《食品生產企業年報告》“四本賬”,制定了內容完備、條目清晰、便于操作的《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清單》,明確了全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目標、內容和路徑,形成了“人—事—責—評”的責任落實閉環,推動企業用細化的規定動作落實主體責任。同時,《要求》規定企業在確保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結合實際,適當增加和調整實施內容、實施方法等,有利于發揮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企業的工作積極性。
下一步,該局將及時做好《要求》的宣貫、監督實施各項工作,并認真收集企業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修訂完善,使《要求》更具有生命力,也更利于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