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徐州市2022年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市市場局淮海國際港務區分局,各相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要求,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促進檢驗檢測行業有序發展,根據《關于開展全市機車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檢查的通知》(徐市監通〔2022〕97號)要求,2022年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和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對雙隨機抽取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共分2個組,共計檢查10家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抽查檢驗檢測報告400余份,發現47條問題,檢查結果均經檢查組和被檢查機構現場確認。
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進行檢查。檢查重點為以下四方面:一是檢查相關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持續保持資質認定的條件和要求;二是檢查檢驗檢測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操作的合法性;三是檢查檢驗檢測機構是否按照相關標準開展檢驗檢測工作并出具檢驗檢測報告,嚴查是否存在未經檢驗檢測、篡改數據、偽造、變造檢驗檢測報告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各監管部門側重的檢查內容。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通過本次監督檢查,發現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存在以下幾類主要問題:
(一)管理體系問題。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普遍存在內部管理不規范,質量控制不到位的情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修改后,質量手冊未持續改進;標識、標線、警示標語、標準公示等缺失;不合格報告未存檔;人員設備檔案管理不到位等。
(二)儀器設備問題。設施設備不滿足檢測要求,其中滾筒制動臺前后地面的附著系數不符合要求;配備的水平尺不能滿足全部檢驗車型的要求;排放檢驗對氣體分析儀未進行物理隔離;尾氣取樣管過長;未配備用于監測排放檢驗環境的溫濕度計和大氣壓力計;部分儀器設備未做檢定校準、未進行校準確認,外檢設備管理問題較為明顯;光電開關安裝位置不符合檢測要求等。
(三)報告數據問題。現場檢查發現部分未按標準開展檢驗檢測的報告;存在漏檢項目,如漏檢欄板高度、懸架、貨廂/罐體、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等項目。
三、處理意見
經四部門現場檢查和對檢查結果的集中分析研判,逐條分析檢查問題,明確兩類處理建議:轄區局業務主管部門調查處理;機構自行整改。6家機構在管理和技術方面存在輕微問題,將由其自行整改;4家機構違法違規情節嚴重,將由四部門各自依據職責進行調查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移交轄區局調查處理類。通報發出后,徐州市市場監管局、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徐州市交通運輸局將按照職能分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工作,12月30日前,各具體經辦轄區局向各自市業務主管部門報送處理結果。
(二)機構自行整改。各相關機構收到通報后,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不斷完善內部管理,規范檢驗檢測程序,強化質量體系運行,并形成整改報告,于11月30日前經各轄區市場監管局現場審核確認后,統一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各市場監管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此次整改情況的長期有效性進行跟蹤檢查,運用好此次檢查結果。對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積極探索建立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長效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不斷提升我市機動車檢驗檢測水平。
附件:2022年度徐州市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問題及處理建議.pdf
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徐州市公安局
徐州市生態環境局 徐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