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切實保障歲末年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廣東省中山市市場監管局請各單位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以及國家標準有關要求,自覺履行法定職責,主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做到“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
“三落實”:即落實管理機構、落實責任人員、落實規章制度。
“兩有證”:特種設備有使用登記證、作業人員有上崗證。
“一檢驗”:特種設備依法檢驗。
“一預案”:建立事故應急預案。
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日常安全管理,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01
不得使用未經辦理使用登記,以及未經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在安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
02
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數量、特性等配備相應取得資格證書的作業人員,并對其開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在使用特種設備時保證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證作業人員在崗,確保作業人員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03
對在用特種設備(包括D級鍋爐、簡單壓力容器等無需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按要求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04
建立特種設備臺賬,每臺特種設備按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05
加強在用特種設備的定期自行檢查和經常性維護保養,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并組織開展全面檢查,確保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運行。
06
節后停產復工特種設備重新投入運營前,應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產品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對設備進行試運行檢查和例行安全檢查,特別注意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并作出記錄。
07
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它特種設備安全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