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龔志偉)近日,《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適用規則》(以下簡稱“雙不”新規)出臺,將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雙不”新規是《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首違不罰”清單適用規則(試行)》的2.0升級版,以清單形式(即《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明確不予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市場監管領域部分違法行為,涉及登記注冊類、廣告監管類、市場秩序類等11類共計163個事項。
“雙不”新規既有尺度——安全底線清晰,對于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觸犯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要工業產品質量等“三品一特”安全底線,發生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時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措施等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又有力度——最大程度地擴大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的空間和范圍,最大范圍統一全省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裁量規則和共識;還有溫度——積極推行少用、慎用財產罰措施,促進柔性執法與自覺守法相互融合,充分釋放執法善意。
“雙不”新規要求,四川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遵循綜合裁量、依法審慎、程序合法、比例適當的原則,堅持事前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后教育規范,促進市場主體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雙不”新規的出臺,將為四川省市場監管一線執法人員作出“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提供參考,推動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由“嚴罰式”向“容錯式”轉變,讓市場主體不因“小錯”影響生存發展,為市場主體全面復工復產營造寬松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