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唐景波 記者 李 輝)日前,安徽省地方標準《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合格備份樣品處置規范》(DB34/T4361-2022)正式發布,將于1月29日起實施。
據安徽省市場監管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標準主要對樣品處置的基本要求、樣品選擇、處置方式、報備制度、樣品標識、責任保險等內容進行細化規范統一,制定合格備份樣品捐贈流程圖、捐贈樣品統一標識,確定堅持安全規范、經濟合理、方便及時、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合格備份樣品處置,明確在處置過程中按照相關要求做好樣品貯存、運輸以及處置資料記錄等工作,并做好處置臺賬,準確完整記錄處置工作流程,建立處置資料檔案。
該標準規定,合格備份樣品剩余保質期在3個月以上且保存狀態良好,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合格備份樣品捐贈給有關社會組織、福利機構、救助機構等組織;對還具有科學研究利用價值的合格備份樣品,可供有關承檢機構或科研單位作為科學研究使用;仍在保質期內且價值較高的合格備份樣品,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拍賣,也可用于科普宣傳活動、抽檢工作日常管理等其他相關用途,進一步提高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效益。
對采取捐贈處置方式的樣品,該標準要求承檢機構對擬捐贈樣品的品種、保質期、包裝外觀等情況進行核查,并對擬捐贈樣品食品安全性進行初次評估,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專家開展安全評估,經評估后確定捐贈樣品的品種和批次,形成捐贈樣品的清單。對采取拍賣處置方式的樣品,要求承檢機構對擬拍賣合格備份樣品進行核驗,并對擬拍賣合格備份樣品進行評估,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拍賣。對采取科學研究處置方式的樣品,合格備份樣品供承檢機構內部使用并且屬于公益性質,要求承檢機構制定合格備份樣品使用方案;合格備份樣品用于其他有關科研單位使用并且屬于公益性質,要求承檢機構應與其簽訂合格備份樣品使用協議,科研成果及相關論文發布前應當征得市場監管部門的同意。與此同時,對采取捐贈、拍賣方式處置的合格備份樣品,該標準要求承檢機構應在處置前填寫報備表,及時向任務來源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在樣品表面加貼捐贈、拍賣或科學研究等標識,避免樣品違規流入市場;對捐贈、拍賣樣品進行食品安全投保。
上述負責人表示,該標準的出臺將引領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高水平合理利用,進一步完善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再利用工作機制,為深入探索更加科學的處置方式提供參考。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