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改革一號工程,深化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監管改革,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江西省鷹潭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了《鷹潭市市場監管局不予實施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清單》明確了市場監管領域5類不予實施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對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且當事人及時改正違法行為、配合調查取證的;對違法行為沒有明顯社會危害,且當事人及時改正違法行為、配合調查取證的;對涉案的生產經營工具、設備,若其可用于其他合法生產經營活動,且當事人已經改正違法行為、配合調查取證的;對涉案的原料、輔料、農業投入品、添加劑、包裝材料、食品相關產品,若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符合強制性標準并可用于其他合法生產經營活動,且已經改正違法行為、配合調查取證的;查封、扣押涉案財物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對相關設施不予查封;查封、扣押涉案設施、財物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對相關場所不予查封;必須查封涉案的場所的,查封范圍應當限定在最小范圍內。
減免加處罰款的情形: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能提供證據證明系因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原因確無履行能力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
依法履職免于追責的情形:按照本清單規定依法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后,若因當事人、第三人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證據滅失、危害后果擴大等影響,但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的,對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
《清單》遵循合法性、適當性、審慎性、教育和強制相結合的原則,將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情形予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有效促進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同時建立健全了包容審慎監管新方式,有利于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加速經濟恢復重振,培育和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各類市場主體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清單》實施后,鷹潭市局將通過責令改正、提醒、告誡、約談等措施,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法律法規變化情況以及行政執法實際適時予以動態調整和完善。(通訊員 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