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深入推進長三角區域重點民生領域信用合作,突出違法懲戒和震懾警示作用,切實保護民生、促進發展,現將2022年度長三角區域市場監管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郭某某、汪某某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12月2日,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收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郭某某、汪某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的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顯示:郭某某自2021年1月起,在微信上銷售明知摻有西布曲明等違禁成分的食品,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汪某某自2021年2月起,在微信上銷售明知摻有西布曲明等違禁成分的食品,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針對郭某某尚在服刑,汪某某已刑滿釋放回外地老家等情況,經與公安部門溝通協調,2021年12月20日,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郭、汪二位當事人實施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禁入。同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收到的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生效的刑事判決書,根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等規定將郭、汪二位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郭、汪二位當事人銷售明知摻有西布曲明等違禁成分的食品,受到媒體大量曝光,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限制其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將有力震懾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案例二
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未經許可實施腌臘肉生產的上海金瑞食品有限公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11月25日,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金瑞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其住所內未經許可生產咸豬腿肉。經查,當事人未經許可生產腌臘制品并對外銷售,經當事人確認已銷售的產品貨值金額約3萬元,當事人未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進貨憑證和相關銷售憑證。同時,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對現場查獲的咸豬腿肉委托第三方檢驗檢疫機構進行的抽樣檢測,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五十三條有關規定,構成了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2022年3月8日,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六條有關規定,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對其作出警告、沒收咸豬腿肉2498.7千克、沒收食日曬鹽(腌制)40包、并罰款人民幣626620元的行政決定。同時,鑒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情節嚴重,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五條等規定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當事人無證生產腌臘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當事人進行從重處罰,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始終把保障食品安全作為重要民生實事,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對于制售不安全食品行為,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案例三
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的江陰龍民食品有限公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3月12日,江陰龍民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標簽虛假的食品被江陰市市場監管局處以5000元罰款;同年4月6日,該公司由于生產的老式蛋糕被檢出超限量添加防腐劑,其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被江陰市市場監管局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05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年11月10日,該公司生產的軟心橙蛋糕、老蛋糕再次被檢出超限量添加防腐劑,又被江陰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00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因江陰龍民食品有限公司一年內累計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2022年1月13日,江陰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以停產停業7天的行政處罰。同時,鑒于該公司存在“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的情形,江陰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和第五條等規定,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條是針對食品安全領域“累罰累犯”情形新設定的行政處罰方式,該條款是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的直接法律制度體現。作為食品生產經營類的經濟主體,被責令停產停業意味著短期內食品經營行為能力的被剝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則意味著違法者長期信用的破產,甚至永久失去在此行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能力。目前,該公司因信用破產,不得不終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注銷了《食品生產許可證》。
案例四
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宿遷市旺豪食品有限公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10月11日當事人因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涉案食品生產日期為2021年5月11日、6月1日、7月2日)被宿遷市宿城區市場監管局處以沒收違法所得79.76元、罰款90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9月27日當事人因涉嫌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再次被立案調查(涉案食品生產日期為2021年4月1日),違法行為持續時間3個月以上,已構成《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違法行為涉及的產品貨值金額2萬元以上或者違法行為持續時間3個月以上”和第(五)項“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后1年內又實施同一性質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者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后又實施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所指的情節嚴重情形,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宿遷市宿城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月27日對當事人處以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并禁止法定代表人蘇某某五年內再次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二)項等規定,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食品安全責任大于天,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及時查處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能夠有效震懾食品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嚴格落實食品生產加工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五
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侵犯知識產權的孟某某等4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12月,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建議書,一批知識產權案件的涉訴相關主體嚴重侵害知識產權、破壞公平競爭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均已構成犯罪。其中翁某某、王某某在離開原公司后,以擅自帶出的技術資料為基礎,以不正當手段相互復制、使用、共享原公司的技術信息,并開展相關工作。經評估,上述技術虛擬許可價值超過1.7億元人民幣。孟某某在注冊商標權利人得力集團有限公司授權、許可的情況下,生產、銷售帶有“得力”、“deli”、“白令海”注冊商標的復印紙并予以銷售,銷售額共計214萬余元,非法獲利4.1萬余元。趙某某在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許可,組織工人生產假冒博格華納、霍爾塞特、蓋瑞特、霍尼韋爾、石川島等注冊商標的渦輪增壓器,并銷售給“越南阿宋”、“北京王德勇”等人,銷售金額共計114萬余元。
根據法院司法建議,寧波市市場監管部門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實施信用懲戒,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及《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等規定,于2022年1月底將犯假冒注冊商標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的4名自然人孟某某、趙某某、翁某某、王某某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黨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要求“健全知識產權信用監管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信用監管機制和平臺建設,依法依規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實施懲戒”。此次將知識產權領域違法犯罪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加強信用監管的有效嘗試,也是寧波在成功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后,加速前進,推進信用監管機制持續優化、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更加全面的重要舉措,對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新活力,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濃厚氛圍,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案例六
浙江省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違法從事網絡直播營銷食品的郭某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2年5月31日,溫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郭某開設的烤安康魚片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未經許可生產烤安康魚片。經查明,當事人在未經市場主體登記、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情況下生產烤安康魚片,且生產的安康魚烤魚片包裝袋上標注虛假的生產商、廠址、生產許可證號等信息,并通過抖音網店、抖音直播營銷等方式銷售上述產品,至案發已銷售產品貨值4.5萬余元。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款、《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第3.4條有關規定,構成了未經市場主體登記、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生產經營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2022年8月24日,溫嶺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條、《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等有關規定,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對其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安康魚烤魚片169包、沒收原料安康魚片33箱原料食用油4瓶、沒收包裝袋4箱、沒收違法所得45494.6元、罰款73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鑒于當事人違法生產銷售安康魚烤魚片涉案貨值金額已超過2萬,其行為屬《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之情節嚴重情形,且其在食品上所標注的上述重要信息均系偽造或冒用,性質惡劣,社會危害較大。溫嶺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當事人擅自生產安康魚烤魚片,并通過網絡直播等途徑銷往省內外,且其在食品上所標注的重要信息均系偽造或冒用,性質惡劣,社會危害較大。市場監督部門積極拓展執法方式、技術、手段,斬斷生產、銷售、交易鏈條,從快從速從嚴查辦此類案件,并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有效打擊違法行為,保障食品安全,增進人民福祉。
案例七
安徽省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安慶市開發區宏盛百貨經營部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9月17日,安慶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安徽口子窖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舉報,安慶市開發區宏盛百貨經營部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安慶市市場監管局立即響應,組織執法人員迅速赴該百貨經營部檢查,現場查獲標注為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酒共計61件;標注為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酒共計13件;標注為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酒共計15件;標注為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酒共計10件;標注為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酒4瓶;標注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貴州茅臺白酒6瓶。經查,上述白酒均為當事人于2021年9月15日從一上門推銷人員手中購進,且當事人購進上述白酒時無進貨票據,也未能提供供貨者的真實信息,進貨來源無法查清。經相關生產廠家鑒定,上述白酒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至查獲時止,上述白酒尚未售出,被安慶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扣押,本案違法金額共計138804元。
當事人在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安慶市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2月21日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罰款人民幣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同時,鑒于此案案值較大、情節嚴重,且當事人受到較重行政處罰,安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九條等規定,將當事人依法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當事人銷售多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情節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凈化消費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消費安全。
案例八
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合肥安信汽車檢測有限公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021年12月9日,合肥市長豐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合肥安信汽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涉嫌出具虛假報告等問題。經長豐縣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當事人存在缺少對車輛防抱死制動裝置和輔助制動裝置的檢驗、未檢驗軸距、底盤動態檢驗未進行點制動檢驗、檢測報告出具的制動初速度與視頻反映的制動初速度不符等問題,屬于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行為。2022年7月11日,長豐縣市場監管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鑒于當事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連續三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嚴重危害汽車安全性能、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長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和第七條規定,將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點評
檢驗檢測機構對于汽車安全性能的把關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檢測過程不合規范、檢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檢驗檢測市場秩序,損害行業公信力,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予以堅決打擊。(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