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貫徹落實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指示,做好“抓鞏固、防反彈”打擊傳銷工作任務,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開展2023年春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前期不召開動員部署會,不做專門的摸排準備,各地各部門根據日常監管中掌握的情況直接轉入行動階段,真抓實干,務求實效。
重點時段
專項行動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4月13日,其中高校開學日、清明節等節假日、全國“兩會”期間等為重點時段。
重點地區
結合南京市實際,以全市各固守區為重點地區,集中力量排查集中安置房小區、出租屋等重要地點;江寧大學城、仙林大學城等高校集中地深入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等宣傳活動。
重點人群
根據異地聚集式傳銷行為特點,重點排查在集中安置房居住的外地在寧人群,針對大學生、進城務工人員等特殊人群做重點宣傳。
重點行為
嚴厲打擊聚集式傳銷違法行為。對傳銷活動長期聚集、反復發作的地區要徹底整治,對跨界地域、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重點景區等涉傳重點部位、重點場所要徹底清查。
嚴厲打擊招工詐騙式傳銷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介紹工作、招工、招聘、實習為名,發布虛假信息,誘騙他人離開居所到南京市聚集參與傳銷,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
嚴厲打擊網絡購物型、網絡投資理財型、網絡創業型和網絡教育培訓型傳銷違法行為。加強網絡監測,及時發現涉傳線索;對具有傳銷特征的高額消費返利、投資理財、網絡創業、遠程培訓的網站或網絡信息,要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市民理性消費,避免上當受騙;對構成傳銷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
嚴厲打擊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加強對人才市場招聘信息和網絡招聘信息的監管,及時清理以招聘為名誘騙學生進行傳銷活動的信息,查處發布虛假廣告的企業、組織和個人;會同教育部門和高校,堅持以教育為主,做好受騙學生的解救工作和心理疏導工作。
嚴厲查處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人員住宿等便利條件的行為。(孫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