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推進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及時加強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監管,維護防疫藥品、口罩、抗原檢測試劑等防疫用品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秩序,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規范涉疫物資網絡交易秩序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要嚴格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切實落實《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息公示責任。依法公示電子商務經營者身份、許可備案等信息。藥品和醫療器械銷售平臺企業要履行將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網站名稱以及域名等信息向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的義務,藥品銷售平臺要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相關行政許可和備案、聯系方式、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平臺應在其網站主頁面顯著位置標注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編號。
二、要嚴格落實平臺內經營者管理責任。要認真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商品和服務信息發布的審核義務,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及其經營活動的檢查監控,加強合規管理。藥品交易平臺企業應當建立并實施藥品質量安全、藥品信息展示、處方審核、處方藥實名購買、藥品配送、交易記錄保存、不良反應報告、投訴舉報處理等管理制度; 醫療器械交易平臺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企業核實登記、質量安全監測、交易安全保障、網絡銷售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安全投訴舉報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質量安全信息公告等管理制度。平臺企業要加強對無證無照經營、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的檢查監控。發現相關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向相關監管部門報告,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三、要嚴格落實質量管理責任。應當保證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嚴控涉疫藥品、醫療器械等商品質量關,不得銷售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藥品交易平臺企業要全面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對存在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藥品,依法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根據藥品數量、運輸距離、運輸時間、溫濕度要求等情況,選擇適宜的運輸工具和設施設備,確保配送全程符合相關要求、可追溯。 醫療器械交易平臺企業應當嚴格履行各項法定義務,在網站醒目位置及時發布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等相關信息,對違規入駐企業和產品信息及時進行處置。
四、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責任。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并嚴格按規定明碼標價,準確清晰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強制捆綁銷售、搭售其他藥品、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五、要嚴格落實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管理責任。要事先公示集中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則,明示、規范訂金和優惠券的使用方法,不得先漲價再打折,不得采取刷單炒信、虛構交易等方式誤導消費者。
六、要嚴格落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責任。要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對所銷售商品信息做到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實施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尊重平臺內經營者的自主選擇權,不得禁止或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在多個平臺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限制其僅在特定平臺開展經營活動。
七、要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責任。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采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方式設置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要督促平臺內經營者遵守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網絡購物“三包”等規定,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通道,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八、要嚴格落實政企協同共治責任。要自覺提高誠信守法經營意識,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網絡交易違法違規行為,形成自治自律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通訊員 粵市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