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甘市監發〔2023〕46號,簡稱《通知》),對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進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要依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以及“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抓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監管責任,突出強化產品質量源頭、流通銷售環節執法、末端使用三個環節安全管理,完善部門間聯網核查和信息通報工作機制,切實強化工作合力,提升電動自行車監管力度,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交通等事故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企業源頭監管,認真落實電動自行車整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從源頭上防范電動自行車出廠后擅自解除限速;要加強產品認證管理,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無證生產、虛假認證、偽造冒用認證標志等違法行為;要加強銷售環節執法檢查,嚴厲查處無照銷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產品行為,打擊銷售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要加強外賣平臺監管,督促電動自行車使用較多的外賣等即時配送平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宣傳,向社會全面宣傳禁止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增強各級安全意識。
《通知》強調,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落實具體措施及任務分工,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確保《通知》落地見效。(供稿:甘肅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