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工作作出明確規定,推動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走深走實。
去年4月,總局印發《關于加強市場監督管理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市場監督管理所建設規范(暫行)》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抓緊落實,部分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探索開展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取得較好成效。在部分地區先行先試的基礎上,總局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對評定權限、評定標準、評定程序、評定方式、激勵提升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管理辦法》的出臺有利于規范全系統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工作,有利于推動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有利于營造大抓基層的良好氛圍,為今后一段時期基層規范化建設提供了重要指引。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工作指導,推動省級、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貫徹落實《管理辦法》,在全國范圍穩妥有序開展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工作,切實達到評建并舉、以評促建的目標,推動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