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有效解決登記不規范、制度不落實、服務不到位等問題,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提升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便利化水平三十條措施》,堅持對癥下藥,著力疏“堵”去“痛”,進一步提升青海省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便利化水平,持續優化市場準入環境,穩定市場主體預期,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
寬而有序,進一步提升重要事項登記便利度
深入研究名稱、經營范圍、住所(經營場所)等重要登記事項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規定,依法做好“寬”字文章。一是便利名稱登記。放寬名稱要素排列順序、行業表述、相同相近比對、字號限制,暢通異議解決渠道、支持失效處理,充分尊重市場主體自主選擇權。二是便利經營范圍登記。破除分支機構經營范圍不得超出隸屬企業經營范圍“緊箍咒”,支持市場主體自主選擇一般經營項目,各級登記機關對市場主體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不予處罰。暢通經營范圍規范表述項目添加渠道,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個性需求。三是便利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推行“一照多址”,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可免予登記分支機構。建立標準地址信息庫,擴大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范圍。有效落實《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實行不動產權屬證書“新老同效”。
“減”“準”協同,進一步簡化提交材料和實名驗證
以信息查詢實現提交材料“減”,以依法合規做到實名驗證“準”,有效提升登記注冊便利度。一是做好提交材料“減”字文章。投資人為市場主體、社團法人等類型的,在辦理有關登記時,免予提交主體資格文件,市場主體因自身更名而申請相應變更登記的,免予提交名稱變更證明,由登記機關通過相應官方網站查詢核驗信息是否準確即可。已吊銷市場主體注銷登記時免予提交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文件,由登記機關直接將已留檔的吊銷文件歸入檔案。二是做好實名驗證“準”字文章。申請人提交的決議滿足《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或者章程規定的表決權的,管理人員、聯絡員等自然人非權力機構組成人員的,登記機關不得強制要求全體投資人或者無關人員進行實名驗證。對于法院強制清算終結或破產終結辦理注銷登記的,無需進行實名認證。
多措并舉,進一步提升登記注冊服務水平
堅持查漏補缺、探索創新,以“網辦”為抓手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一是支持已吊銷市場主體注銷“網辦”。已吊銷市場主體可以通過公示系統發布清算組信息和債權人公告,并通過信息核驗方式登錄“網辦”平臺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二是進一步完善“網辦”平臺功能。持續完善“網辦”平臺各類提示語等智能輔助功能,精準引導申請人填寫準確信息、上傳準確材料。在“網辦”平臺增加“個轉企”一次辦功能,實現個體工商戶注銷和企業設立“一次申請、一次提交、一次簽名、一次辦結、一檔管理”。三是便利遷移登記。市場主體在省內遷移的,直接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即可完成全部遷移登記手續,登記檔案由原登記機關直接移交遷入地登記機關。四是拓展多渠道服務。各級登記機關要充分依托幫辦服務、銀行代辦、微信群等,多渠道多途徑強化“照前”服務。
刀刃向內,著力規范登記機關登記行為
堅持刀刃向內、從嚴要求,以規范登記機關行為促進登記注冊便利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嚴禁無法定理由退回申請材料。《措施》要求各級登記機關不得過度審查材料,不得僅以存在警示信息為由不予登記。申請人“網辦”時上傳無關材料,或者填報的信息有輕微瑕疵的,登記機關應當主動剔除或者修正。二是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措施》要求各級登記機關要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和具體要求的法定職責,并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企業開辦等專項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結登記申請。三是暢通問題反饋渠道。《措施》要求各級登記機關要主動會同申請人準確、完整地向上級登記機關反映存在的問題,提高問題解決效率。同時,省市場監管局將通過多種方式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對情況屬實的,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倒逼各級登記機關持續規范登記注冊行為。
下一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將組織各級登記機關加強對《措施》的學習,確保工作人員切實掌握《措施》具體要求,并根據不同問題、不同業務、不同情形靈活運用《措施》,確保《措施》解決真問題、發揮真作用,同時,加強《措施》的宣傳解讀,確保廣大市場主體和辦事群眾有效了解和享受《措施》紅利。
(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