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沒有什么是一頓火鍋、烤肉不能解決的,如果有,那就兩頓!目前,商家售賣的菜品一般會按分量來賣,各類菜品能否達到和商家介紹的一樣?在分量上能否足斤足兩?
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部分火鍋店和烤肉店開展專項計量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26人,分13個小組同時進行,共檢查7個商圈39家火鍋店、烤肉店。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用于菜品銷售稱重使用的電子秤是否檢定合格;對通過告示或展示方式明示菜品規格、分量的商家,菜品重量是否與標示一致,是否存在計量不準的情況;經營中是否存在未明碼標價或明碼標價不規范的情況。
檢查未發現涉及未明碼標價及實際稱重與標重不一致的情況。針對18家商家用于菜品銷售稱重使用的電子秤未檢定合格的問題,執法人員現場開具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商家在檢定合格前停止使用。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第二十五條
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和屬于非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十三條第一款
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第四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來源:張家港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