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之際,浙江省松陽縣市場監管局公布2022年度商標侵權典型案例,旨在幫助消費者提升知識產權維權意識,也希望廣大經營主體引以為戒,增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堅持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一、松陽縣某服飾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根據群眾舉報,3家服飾店在抖音平臺直播銷售“始祖鳥”“迪桑特”等品牌服飾,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且隱晦暗示價格遠低于相關品牌正品價格,銷售2千余件,涉案貨值超15萬元。因涉嫌構成犯罪,根據有關規定,該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二、松陽縣某金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當事人自行購進“H”“”“BVLGARI”“Cartier”“”等商標標識的項鏈、吊墜,并擺放在其店中貨柜上標價對外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2022年9月7日,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涉案產品、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松陽縣某副食品超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當事人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假冒“利群(新版)”“云煙(紫)”“白沙(精品二代)”注冊商標的卷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屬于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2022年6月24日,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9.4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松陽縣某茶葉商行實施混淆行為案
當事人自行購進突出“黃山毛峰”字樣的茶葉包裝袋(罐)用于包裝其從松陽本地購進的“毛峰”茶葉,并在拼 多 多網店內進行銷售,足以導致消費者誤認為其售賣的商品是正宗的“黃山毛峰”茶,造成混淆。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屬于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的商業混淆違法行為。2022年6月24日,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涉案產品、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松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商標侵權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匯總整理,再跟著小編一起學習一下法律知識吧。
什么是注冊商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哪些行為屬于商標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事實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侵犯商標權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