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林草局 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公布2022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發展改革委、水利廳(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林草局、供銷合作社,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水利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林草局、供銷合作社,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根據《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及監測辦法》(農經發〔2019〕5號)的規定,在各地申報推薦基礎上,經審查復核和媒體公示,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認定北京聚蘭興養殖專業合作社等1919家農民合作社為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杭錦后旗沙海鎮沙溝農民用水戶協會等54家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為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現將名單予以公布。
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作為農民合作社和用水合作組織的先進典型,要珍惜榮譽、再接再厲,進一步提高素質能力;要堅持服務成員的宗旨,謀求成員共同利益,帶動農戶增收致富;要強化規范提升,健全內部規章,依法依制度加強財務管理,保障成員各項權利;要發展生態低碳農業,踐行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提升質量效益和市場競爭力;要堅持誠信守法,弘揚團結互助的合作文化,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引領廣大農民合作社和用水合作組織高質量發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強化指導服務,完善動態監測,支持發展農民合作社。要加強典型宣傳,推介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范組織的好經驗好做法,因地制宜探索農民合作社發展模式。
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林草局 供銷合作總社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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