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同志就《指導意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出臺《指導意見》的主要背景和考慮是什么?
答: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醫療美容行業快速發展,在更好滿足人們對美的追求的同時,非法行醫、假貨頻現、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突出問題也逐步暴露,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聯合組織開展了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清理了一批違法機構、懲治了一批違法人員、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了一批長效機制制度成果,行業亂象頻發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行業秩序明顯好轉。與此同時,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仍然面臨風險挑戰,各種行業亂象還時有發生,必須進一步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效能,維護好醫療美容診療秩序和市場秩序,守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底線,為醫療美容行業健康發展打造良好市場環境。據此,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在充分研究和認真總結專項治理行動取得的成功經驗基礎上,出臺了《指導意見》,對強化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記者:《指導意見》對促進醫療美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有哪些重大意義?
答:醫療美容兼具醫療屬性和消費屬性,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醫療美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離不開規范高效的行業監管。一是《指導意見》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號)有關要求,構建了多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醫療美容行業綜合監管工作機制,有利于防止監管空白,提升監管效能。二是《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將醫療美容診療活動、涉醫療美容經營活動以及醫療美容用藥品醫療器械等納入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有助于明確監管重點,保持對行業亂象的監管壓力常在。三是《指導意見》對加強醫療美容“導購”活動、醫療美容培訓活動以及生活美容等關聯領域監管作出安排,通過規范醫療美容上下游和相鄰行業市場秩序,為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創造更為公平、規范的市場環境。
記者:《指導意見》在助力依法合規醫療美容機構發展等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指導意見》要求強化醫療美容行業監管、保持對行業亂象高壓嚴打態勢,就是要掃清“黑機構”“黑醫生”“黑藥械”,以監管手段防止醫療美容行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為依法合規醫療美容機構健康發展提供更為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在具體政策設計上,《指導意見》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做好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服務,依法履行“雙告知”職責;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審批標準、完善審批流程、把好行業準入關口、做好合規機構和人員公開公示;生活美容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行業協會指導,倡導生活美容機構張貼“不得提供醫療美容服務”警示語。這些規定都將為合規醫療美容機構依法經營提供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