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切實推動長江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修復,鞏固禁捕工作成效,青海省海南州市場監管局緊抓關鍵環節,堅持問題導向,多措并舉,堅決守牢“長江青海湖禁漁”市場監管防線,切實保護長江青海湖流域生態安全。
一是強化市場銷售監管。以農貿市場、商超等水產品經營為重點場所,以“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落實,不購買、不經營非法捕撈漁獲物”為主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指導經營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要求,采購的水產品需具有合法來源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不銷售長江青海湖等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以及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二是強化餐飲場所監管。督促餐飲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用水產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不得采購加工制作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要求,查驗供貨者的相關資質等證明文件,確保原料可追溯。定期組織執法人員到大中型餐館、農家樂等進行檢查, 嚴禁采購、加工、食用“長江野生魚”“青海湖裸鯉”“野生江鮮”等。
三是強化網絡平臺監管。約談網絡平臺代理機構負責人并組織執法人員上門開展行政指導,督促平臺持續加大線上檢查和監測力度,采取線上線下同步清查整治,嚴厲打擊長江青海湖非法捕撈漁獲物線上銷售違法行為。強化“禁漁”主體責任落實,不斷規范網絡市場經營行為。同時,要求外賣平臺落實審查等義務,采用“技術監測+人工排查”等方式,以“江鮮”“野生”“湟魚”等詞語為關鍵詞,對全州網絡經營主體、網絡外賣餐飲經營主體進行不定向開展在線監測,發現線索及時上報,堅決杜絕通過網絡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
四是強化廣告宣傳監管。將“長江青海湖禁捕”廣告行為納入常態化監管范疇,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模式,提高監管精準性、有效性。線上重點針對新媒體、傳統媒體,開展常態化廣告監測。線下重點針對旅游沿線、農貿市場戶外廣告平臺,開展常態化廣告巡查。同時,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原則,采取行政執法、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多種方式,督導經營主體、網絡平臺、廣告發布者落實主體責任,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青海湖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自覺發現問題、及時改正提高。
五是強化部門協作配合。積極主動與農牧、公安等部門銜接,進一步加強執法協作,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堅決打擊市場監管領域各類涉漁違法行為。重點查清銷售環節漁獲物的進貨渠道,發現違法線索,及時向農業、公安等部門移送,防止違法行為從捕撈環節向銷售環節蔓延。
六是強化輿論氛圍營造。以微信公眾號、政府網站、網絡等為宣傳載體,持續做好長江青海湖禁捕政策宣傳,督促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酒店利用電子屏播放“自覺抵制野生江鮮消費”“嚴厲打擊非法捕撈,切實維護青海湖保護區禁捕管理秩序”等宣傳標語;在入口等顯眼處張貼《經營承諾書》和“本店(攤)不出售長江青海湖野生漁獲物”宣傳標貼。營造禁漁濃厚氛圍,進一步增強了經營者和廣大人民群眾保護長江青海湖生態環境意識。鼓勵廣大消費者做好“長江青海湖禁漁”的宣傳員和監督員,如發現市場有售賣長江青海湖野生魚積極撥打12315進行舉報,積極協助進行查處。
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187人次,開展執法行動23次,檢查農貿市場、商超173家次,餐飲單位1043家次,電商平臺、網絡經營382家次,責令網絡經營者刪除信息4條,檢查發現問題線索26條,督促整改問題26個,主要是商家牌匾和店堂廣告、菜單含“中華鱘”“野生江鮮”“湟魚”等字樣,已更換、清除和收繳,發放宣傳資料1600余份。
(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