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條例要求,守牢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底線,安徽省廬江縣羅河市場監管所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全面排查、做到底數明。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進行了地毯式摸排并登記造冊。截至目前,轄區共有銷售單位6家,無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現場督促負責人在《電動車消費者知情權告知書》上簽字,并將告知書張貼于店堂顯著位置。
廣泛宣傳、做到認識清。一方面做好《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法規宣傳,在店鋪醒目位置公示產品認證信息,告知消費者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產品信息識別方法以及銷售、使用違法車輛的危害和后果。另一方面,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等方式進行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同時告知商戶對頭盔、充電器等產品進貨時要做好進貨查驗,確保產品質量合格有3c認證。
強化監管、做到責任實。檢查商戶是否存在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擅自銷售或在經營活動中從事拼裝、加裝、改裝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負責人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進貨查驗和銷售臺賬登記制度,嚴禁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無合格證、偽造認證證書等電動自行車。
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是一項長期性工作,羅河所將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堅持力度不減、措施更嚴,抓嚴抓牢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關,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葛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