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安徽省宿州市市場監管局以科技賦能淬煉行政執法“新利器”,在宿州智慧市場監管平臺中搭建氣瓶安全追溯系統,對液化氣充裝單位符合充裝標準的在用氣瓶進行登記建檔并賦碼,實行“一瓶一碼”,實時采集或接收各充裝單位自有信息化系統數據,對過期、無碼、報廢等黑氣瓶,自動鎖槍拒絕充裝,充分實現氣瓶充裝“沉浸式”監管,助力“鐵拳”行動走深走實。
去年10月25日,智慧監管系統值班人員發現碭山縣某液化氣銷售有限公司氣瓶充裝記錄異常,值班人員立刻警覺起來,當即遠程固定證據。同日,指派本局執法人員前往碭山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氣瓶充裝記錄1782只,充裝前后檢查只有2只,1780只氣瓶無充裝前后檢查記錄。同時在現場發現正在充裝液化氣的“螺絲瓶”一只,通過向使用“螺絲瓶”的消費者了解,他多次使用該氣瓶在這充裝液化氣,并主動提供2022年9月21日充裝記錄單。依據GB 5842-1996標準規定,該類螺絲瓶于1996年10月1日已被國家禁止生產,因此認定截至2022年9月21日該“螺絲瓶”至少使用25年,國家規定對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任何類型鋼瓶,登記后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2023年3月1日,宿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十萬元的行政處罰。此案也是我局首次使用智慧監管系統取證查辦的典型案件。(付雨)